需要安裝設備構成投資完成額審計

裝設備構成投資完成額是否具備國家規定條件所進行的審計。審計的目的在於確定設備投資額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按規定,需要安裝設備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作為“正式開始安裝”,計算投資完成額:
(1)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2)安裝設備所必需的圖紙資料已經具備;
(3)設備已經運達安裝現場,開箱檢驗完畢,吊裝就位,並繼續進行安裝。審計時,要注意核實設備投資完成額是否已具備上述條件。年終時,對不具備三個條件的設備,建設單位應調整帳目,予以沖減,防止弄虛作假,虛增投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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