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顯示法

需求顯示法又稱為徵稅投票制、收費投票制,是戈登·圖洛克(Gordon Tullock)提出的。是指通過對投票人徵收某種稅收或收取一定的費用的辦法促使其顯示對公共產品的真實偏好,偏好強度大的方案將獲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需求顯示法
  • 別稱:徵稅投票制、收費投票制
  • 提出者戈登·圖洛克
  • 具體做法:對每個投票入進行考察
具體做法,實例,

具體做法

具體做法是: 對每個投票人進行考察,當他的存在不影響投票結果,就不徵稅;如果影響,就向他徵稅,這筆稅收相當於不同議案給他個人帶來預期收益的差額。這樣, 當他顯示的偏好過高, 可能使議案被通過後增加實際收益不能彌補稅收的風險,當他顯示偏好過低,又要冒議案被否決後所受損失高於稅收的風險,因此,顯示個人真實偏好是最佳策略。每個人為了個人利益都不再有顯示虛假偏好的動機

實例

假設有甲、乙、丙三個人,要在A、B、C三個議案中選擇一個作為集體行動方案。表6中給出了如果三個方案實施能夠給三個人帶來收益的貨幣衡量值。
方案
選民
A
B
C
稅收
30
10
5
20
10
40
20
0
25
5
10
15
社會價值
65
55
35
35
我們首先加總各個方案的價值,每個方案的合計值稱為其社會價值。在這個例子中,A、B、C三個方案的社會價值分別為65、55、35,A方案的社會價值最大,我們認為它對社會是最優的,因而集體的行動方案應該是A。但是這種方法的問題也是很大的,一是可能出現幾個項目的社會價值相同的情況,當上表中的B或C方案由於某一個選民的偏好改變而變得社會價值一樣的時候,集體決策變得無所適從了,再者,這樣的方案可能造成不公平,如上面的情況實施方案A顯然對乙是不公平的,因為如果實施其他方案他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有人指出,可以通過對有些成員徵稅,來籌集生產公共產品的一部分經費而解決這個問題。以甲為例說明:首先計算出只有乙和丙參與時,A、B、C三個方案的社會價值,看哪個方案的社會價值最大,它就是沒有甲參與時社會最佳的行動方案,我們看到這時是B方案當選,其社會價值是45。然後加入甲對三個方案的評價,看哪個方案社會價值最大,也就是最終的社會最優行動方案。如果甲加入以後,最優方案沒有變化,甲就不需要繳稅;如果甲加入以後,最優方案有了變化,那么兩個方案的社會價值的差額就是甲應該繳納的稅收額。在我們的例子中,由於甲的加入,A變為最優方案,其社會價值為65,甲需要繳納的稅收就是20。同理,乙不用繳稅,丙需要的繳稅額為15,三個人的總稅額是35。如果這個行動提供的公共產品成本小於35,就不用再進一步分擔費用,稅收減成本的差額,以一次總付的方式,返還給三個選民;如果公共產品的成本超過35,還需要三個人進一步分擔成本。
改正後的需求顯示法的優點在於它可以激勵每個參與者說出對公共產品需求的真實信息,從而可以使投票者得到的公共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最大限度地接近投票者的偏好結構。但其缺點是實施起來比較複雜,參與人人數過多時,交易成本尤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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