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警棍損傷

電警棍損傷是電警棍所致的接觸部位及遠隔部位的損傷。損傷原理為高壓電衝擊力及電弧放電所產生的 熱效應的雙重作用,由於電流較小,故不形 成交流電電流斑。電警棍觸及皮膚後,其損 傷形態與電警棍觸頭面積相對應,常成對出 現,兩點間距離與電警棍觸頭間距離一致。 接觸初期,皮膚缺血蒼白,接觸時間超過 30秒,表皮紅腫,甚至壞死,皮下血管擴 張、充血、滲出;若長時間接觸,則損傷逐漸加重,最終皮膚可呈焦炭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警棍損傷
  • 出處:《法醫學辭典》
顯微鏡下損傷皮膚角質層、顆粒細胞層壞死或剝脫,表皮及皮下可出現空泡。表皮細胞各層見極化現象,胞體和核變長,呈柵欄狀改變,但有時也不明顯。真皮血管內淤血或微血栓形成,血管周圍可見出血。汗腺、皮脂腺細胞呈漩渦狀。電警棍亦可作為鈍器致傷物,其致傷特點與棍棒類損傷相似。(王英元)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