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白縣衛生局

電白縣衛生局

電白縣衛生局是電白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白縣衛生局
  • 隸屬:電白縣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地方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規範和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規範和政 策措施,貫徹執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準入制度,綜合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四)推動醫療保障體系的發展,擬訂農村合作醫療有關規定,組織指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擬訂幹部職工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六)擬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各鎮衛生院和縣直醫療衛生單位;管理社會各級各種醫療種醫療機構;規範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行為,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準入制度;制訂並組織實施醫療質量標準,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
(七)擬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開展重大醫藥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管理醫療衛生技術準入。
(八)協調有關部門制訂無償獻血規劃,組織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九)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評審工作,擬訂衛生機構編制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
(十一)依法組織對突出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電站與核輻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病情的發生、蔓延;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地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和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財務工作。
副局長 :分管醫政、護理、中醫、紅十字會、無償獻血、衛生協會工作,協助局長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管理醫教股、應急辦、合醫辦。
副局長 :分管疾病預防控制、婦幼、慢病、衛生保健、衛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行政秘書、後勤、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辦公室、防保股、電白衛校。
副局長 :分管衛生監督、職業衛生、普法、衛生院改薄工作,協助局長管理財務工作;管理財務股、衛監股、辦證大廳。
黨組副書記 :分管政治思想、計畫生育、工青婦、機關作風工作,協助局長管理人事工作;管理人事股。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負責人事股工作。
黨組成員、財務股長 :負責財務股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縣衛生工作 政策,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檔案收發、機要保密、後勤管理、新聞宣傳、信息信訪、對外交流、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
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安排縣級衛生事業經費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審批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負責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號位財務監督的內部審計;監管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
(三)醫教股(掛縣無償獻血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醫療護理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及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的準入管理及護士註冊工作;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和核准醫療廣告內容;負責組織縣直機關幹部職工保健體檢工作;擬訂縣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級和縣級醫學科研項目、醫學專科建設和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負責醫療衛生技術準入和醫學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和在職衛生技術人才培訓工作;負責縣無償獻血辦公室工作;組織和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監督和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和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醫療保健機構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負責縣紅十字會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性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攻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
(四)衛生法制與監督股(掛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辦公室牌子)
指導組織全縣醫療機構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執法責任制建設和對衛生執法進行監督;負責機關有關法律事務;負責擬訂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有關工作規範;依法監管傳染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和食品、環境、放射、學校、職業衛生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協調有關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依法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電站與核輻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組織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幫助和指導各鎮對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
(五)預防保健股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寄生蟲病、慢性病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預防用生物製品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及其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擬訂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 的發展規劃、技術標準、操作常規和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準入與監管工作。
(六)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
擬訂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督促各鎮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和議案;協調和指導全縣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協助管理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費和醫療救助經費。
(七)人事股
負責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訂職業道德規範,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認定和聘任;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和衛生專家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共青團、工會、婦女、計畫生育、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統戰等工作。
(八)監察股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查處衛生系統違法違紀案件和紀律教育工作;負責衛生行風建設工作。
(九)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突出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突出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幫助和指導各鎮對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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