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工程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在1994.04.28由人事部, 機械工業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氣工程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 頒布單位:人事部, 機械工業部
- 頒布時間:1994.04.28
- 實施時間:1994.04.28
總則,適用範圍,申報條件,獲取及處理,
總則
一、為客觀公正地評價電氣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鼓勵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進科技進步和生產力發展,結合電氣工程專業的特點,制定本評審條件。
二、按照本評審條件,經評審合格並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下同)證書者,表明已具備相應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其職務與工資待遇由所在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行決定。
三、電氣工程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的名稱為: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四、在本評審條件中電氣工程專業劃分為:電機與電器、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3個主要分支專業。
(一)電機與電器專業包括:
1、各種電機及變壓器類。
2、各種電器,含接通和分斷、控制、切換、檢測、保護等電路的電器、電氣裝置與設備等。
3、其他電氣設備、工具、器件,如:電動工具、電加工設備、電加熱設備、電光源、電池、日用電器和電力電容器等。
(二)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包括: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技術、工廠供電系統(含發電、變電、輸電和配電與控制技術、電力電子技術、計算機套用技術、電源技術(直流電源、變流電源、變頻電源)等。
(三)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包括:電線電纜、導電材料、半導體材料、電絕緣材料和其他電介質材料、磁性材料、超導材料等。
適用範圍
本評審條件適用於從事電氣工程技術及電氣設備、工具、器件和設備的研究、設計、工藝、製造、安裝、試驗、調試、技術開發、新技術推廣與套用,以及與其關聯的其他技術工作的技術人員。
申報條件
(一)凡申報中、高級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學歷、資歷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報工程師資格:
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工程師工作二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並從事工程師工作五年以上。
(4)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或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5)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年科技獎的獲得者。
3、獲得以下學歷,經考核合格,可認定相應的技術資格:
(1)博士後流動站期滿合格人員,經考核合格,可認定高級工程師資格。
(2)獲得博士學位,經考核合格,可認定工程師資格。
(3)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三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工程師資格。
獲取及處理
(一)外語要求
1、申報工程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3000字元的能力。
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在2小時內正確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5000字元的能力。
(二)計算機要求
1、申報工程師資格者,必須能較熟練地運用計算機完成信息的收集、處理,並能提供給本單位使用
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者,必須能較熟練地掌握計算機套用技術,能運用計算機輔助進行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工作。
分則
八、電氣工程專業評審條件
(一)工程師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
(1)較全面、系統地掌握電氣工程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
①電機與電器專業:
電工基礎、電路原理、電磁場理論、電弧理論和套用、電磁測量、電子技術基礎、高電壓工程、機械原理、機械設計、機械振動與測量、工程動力學、可靠性原理、最佳化原理、計算方法、計算機原理及套用、熱工學和電化學等。
②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
電工基礎、電路原理、電機學、電器學、電子技術基礎、工程力學、機械設計、數字電路控制、現代控制理論、反饋控制理論、計算機原理及套用、自動控制原理、電子測量技術、儀表與檢測、電力半導體器件原理與測試和電力電子技術等。
③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
電工基礎、材料力學、工程力學、高分子化學及物理、有機化學、電化學原理、表面及膠體化學、金屬學、半導體物理學、電介質物理、電介質化學、光纜和非晶材料等。
(2)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專業知識。
①電機與電器專業
電機學、電機設計、電機結構學、電機製造工藝學、電機電磁場、電機過渡過程、電機量測、電機系統故障診斷、電器原理及套用、電器結構設計、過電壓及其保護、電機電氣絕緣、電氣設備設計、絕緣結構設計與工藝、化學電源、電池工藝原理、電力機車及控制、電光源原理、電子技術、電力電子技術和微機原理與套用等。
②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
電力拖動與自控系統,過程控制與自動檢測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最優控制原理及套用、可程式序控制器的原理與套用、計算機仿真技術、交流電機調速系統、感測器及套用、機電一體化控制技術、工程控制論、電力電子技術與運動控制系統(包括微特電機)、工廠供電和技術經濟與價值工程等。
③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
電纜材料、電纜工藝原理、電力電纜、通信電纜、絕緣材料工藝原理、絕緣材料測試技術、絕緣材料生產過程及設備、固體絕緣材料、高分子材料、半導體材料學、磁性材料學和超導電材料等。
(3)熟悉與電氣工程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4)了解本專業及相關電工產品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
(5)了解主要相關專業的有關專業知識,並基本了解其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如: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的人員,應了解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的有關專業知識。
(6)一般地了解現代管理科學等知識。
(7)一般地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政策和技術法規。
2、工作經歷和能力
(1)具有獨立工作的能力,曾獨立完成或直接參加完成過比較複雜和一般技術難度的工程技術項目工作的全過程。
①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的人員,能承擔一般電機、電器的研究、設計和工藝等工作。曾完成過普通中小型電機、或大型電機的重要部件、或普通繼電器、高低壓接觸器等電機或電器的研究、設計和工藝等工作。曾完成過電、磁、熱、結構和強度計算,編制有關技術檔案。能根據一般電機或電器產品設計的總體方案提出產品結構工藝性、經濟合理性的評審意見,進行工藝方案設計及工藝設計等工作。
②從事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的人員,根據工藝要求曾獨立完成過一般技術難度的電力拖動控制系統或生產過程自動控制系統的研究、設計等工作,如:經濟型數控制工具機進給隨動系統、單迴路過程控制系統,一般複雜的直流閉環調速系統、使用單板機或可程式序控制器的自控系統等的研究、設計等工作。
③從事電線電纜及電工材料專業的人員,曾完成過產品設計、材料選擇、結構用量計算及測試、工藝方案設計等項工作;或曾完成過一般複雜產品設計方案論證及工藝性分析與審查,或解決試驗中出現的質量與技術問題。
上述專業人員應曾獨立完成或直接參加完成過以下一項工作,並撰寫技術報告:
完成過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重點項目或系列產品的部分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完成過一項以上對行業發展有一定影響的項目或系列產品的部分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完成過一項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項目的部分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完成過二項以上有一定技術難度或比較複雜項目的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的全過程。
(2)能正確運用與電氣工程有關的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3)具有一定的競爭意識和開拓創新能力,在所從事的技術工作中有一定程度的創新。
(4)消化、吸收和掌握計算機套用軟體,並能運用計算機輔助進行工作。
(5)具有一定的技術經濟分析能力和初步的市場分析能力。
(6)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和總結的能力。參加過項目的立項調研、方案論證和實驗研究等工作。
(7)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協調地進行工作。
3、業績與成果
(1)在獨立承擔或直接參加完成的項目中,作出以下貢獻之一者:
①完成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的重點項目,經實踐檢驗,並經同行專家鑑定,公認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②完成一項以上的研究、設計項目(含制訂技術標準和新技術推廣套用等),經實踐檢驗,並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有創造性或新穎性。
③完成二項以上有一般技術難度和比較複雜的技術項目(含制訂技術標準和新技術推廣套用等),經實踐檢驗,並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完成的項目獲得過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或獲得過二項以上省(部)級科技成果獎、新產品獎等專項獎勵。
⑤提出一項以上科技建議,經同行專家評議,認為對科技進步或行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
(2)著作方面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直接參加撰寫過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參加項目的技術報告。技術報告要求調研、設計和測試的主要數據齊全、準確,結論正確,公認具有一定的價值。
②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或在國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發表過一篇以上本專業或與本專業有關的論文,論文應反映其技術水平和寫作能力。
③作為主要作者或譯者出版過一本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
④作為執筆者參加過教材或技術手冊的編寫工作,完成過一萬字以上的編寫工作量。
(二)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
(1)熟練掌握電氣工程專業的專業知識,並在某一方面有比較深入的研究。
①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的人員,應熟練掌握電磁場理論、電機電器設計理論等專業知識。
②從事電力拖動和自動控制專業的人員,應熟練掌握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理論、感測技術、數控技術、電力電子與運動控制系統等專業知識。
③從事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的人員,應對氣體、液體、無機固體和高分子絕緣材料的性能及製造工藝與設備有深入的研究,掌握各種絕緣材料電性能、理化性能的試驗方法,熟悉電氣設備的各種絕緣試驗方法等。
(2)熟練掌握與電氣工程有關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3)熟悉本專業和相關電工產品的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
(4)基本熟悉主要相關專業的有關專業知識,及其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熟悉工業工程技術。
(5)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政策和技術法規。
2、工作經歷和能力
(1)具有比較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過技術密集、技術難度較高或複雜的工程技術項目工作的全過程。
①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的人員,曾完成過相當於中小型電機系列產品、大型電機重要部件、中小型變壓器系列產品、大型變壓器重要部件、繼電器或接觸器系列產品等的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②從事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的人員,曾完成過相當於多軸數控的大型數控工具機控制系統、多電機電力拖動變頻調速的多輥連軋機控制系統或採用數百點輸入/輸出,並具有多種專用指令的可程式序控制器的複雜控制系統等的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③從事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的人員,曾完成過相當於大型電機主絕緣、高壓輸變電設備絕緣子或層壓製品等成套絕緣材料的攻關和開發;或曾完成過耐高溫絕緣油漆、層壓塑膠、雲母、薄膜等新型產品的研究、開發;或曾完成過新型試驗方法的研究,或新材料套用工藝參數的研究試驗,並制訂出材料套用工藝規範等。
上述專業人員應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過以下一項工作,並撰寫技術報告:
完成過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重點項目或系列產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完成過一項以上對行業發展有一定影響的重點項目或系列產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設計、製造、安裝或調試等。
完成過一項以上大型或二項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項目主要部分的研究、設計、安裝或調試等工作。
完成過三項以上不同類別的、複雜的、難度較高的研究、設計或引進、消化、吸收項目。
(2)具有較強的技術經濟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市場分析能力。
(3)具有較強的競爭意識和開拓創新能力,技術工作有創新。
(4)能熟練地運用計算機輔助進行工作。
(5)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總結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曾擔任過項目負責人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技術任務。
(6)能承擔或主持制訂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編寫技術說明書等工作。
(7)能組織、指導技術培訓和技術工作。
(8)能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技術審查、技術鑑定和產品驗收等工作。
3、業績與成果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人員在完成項目的工作中,作出以下貢獻之一者:
①完成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重點項目。成果經省(部)級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②完成一項以上大型或二項以上中型工程成套項目,經實踐檢驗,並經同行專家鑑定,公認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③完成三項以上難度較高的和複雜的技術項目(含制訂重要技術標準和重要新技術推廣套用等),經實踐檢驗,並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④完成的項目獲得過一項以上國家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或獲得過二項以上省(部)級科技成果獎、新產品獎等專項獎勵。
⑤提出一項以上科技建議,經同行專家評議,認為對科技進步或行業發展有重大促進作用,並被省(部)級有關部門採納。
(2)著作方面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獨立撰寫過二篇以上本人直接參加的省(部)級以上重要項目的技術報告。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觀點,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和測試的主要數據齊全、準確,結論正確,並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技術價值。
②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或在國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發表過三篇以上本專業或與本專業有關的論文,論文應反映其學術水平和寫作水平。
③作為主要作者出版過一本學術、技術專著。
④參加公開發表的教材或技術手冊的編寫工作,完成過三萬字以上的編寫工作量。
附則
九、本評審條件所規定的專業理論知識,為國家教委和職稱主管部門確認的教材,且應通過考核認定。
十、本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資歷、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歷和能力、業績與成果、獲取及處理信息能力的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十一、獲獎項目的“獲獎者”是指等級額定獲獎人員。
十二、本條件由機械工業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