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電氣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廠電氣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是2018年8月28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廠電氣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
  • 外文名:Handover and preventive test procedures of power plant electrical equipments
  • 標椎編號:T/CES 026—2018
  • 國民經濟分類:C382 輸配電及控制設備製造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9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設備交接試驗、例行試驗、診斷試驗的項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斷設備是否符合運行條件,預防設備損壞,保證安全運行。 本標準適用於發電企業500kV及以下的電力設備,不適用於礦用及其它特殊條件下使用的電力設備,也不適用於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測量裝置等電氣設備和安全榜嫌罪用具。 從國外進口的設備應以該盛淚戀設備的產品標準為基礎,參照本標準執行。

起草單位

江蘇方天電力技術有限公司、東南大學、國電諫壁發電廠、華能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新海發電有限公司、南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國網山東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常熟發電有限公司、鹽城發電有限公司、國華太倉發電有限公司、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太倉港協鑫發電有限公司、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園熱電有限公匪跨朵司、利港電力有限公司、華電戚墅堰發電有限公司、國華徐州發電有限公司、射陽港發電廠

起草人

王成亮、翟學鋒、張霽、王金虎、黃學良、封建寶、冒士平、花煒、曹志偉、鄭海雁、吳德才、黃論軍、黃磊、徐新達、薛建根、張崢、陶曉明、蔡光德、王聲學、劉成鈞、王之剛、董鵬、陳晟宇、朱孟兆

主要技術

在已使用了10餘年的江蘇省電力公司2001年12月頒發的《江蘇省電力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境白市》基礎上,本標準將每個設備的試驗項目分為交接、例行和辨遙嘗歸診斷三大類。在適用範圍、試驗項目分類、試驗周期確定、試驗數據分析上有較大改進,加強了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適用範圍為10kV-500kV的電力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設備交接試驗、例行試驗、診斷試驗的項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斷設備是否符合運行條件,預防設備損壞,保證安全運行。
本標準適用於發電企業500kV及以下的電力設備,不適用於礦用及其它特殊條件下使用的電力設備,也不適用於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疊宙置、自動裝置、測量裝置等電氣戒懂估企設備和安全用具。
從國外進口的設備應以該設備的產品標準為基礎,參照本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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