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飛行包

電子飛行包(英語:electronic flight bag,縮寫EFB)是一種電子信息管理設備,幫助飛行乘員(機組)使用更少的紙張,更容易、有效地執行飛行管理任務。它是一種通用計算平台,旨在減少或替代飛行員隨身攜帶的飛行包中常見的紙質參考資料,包括:飛機操作手冊、飛行機組操作手冊、導航圖(包括空中和地面地圖)。此外,電子飛行包可以託管專用目的應用程式,以自動執行通常手動完成的其他功能,例如起飛性能參數計算。

電子飛行包的名稱取自傳統的飛行包,其通常是飛行員攜帶到駕駛艙的一個檔案袋,重量可達40磅/18公斤或更高。電子飛行包以數字形式取代這些檔案。典型的電子飛行包重量通常為1至5磅(0.5到2.2公斤),與筆記本電腦的重量大致相同,相比紙質文檔的重量和體積來說非常輕便。使用電子飛行包有許多好處,但具體的益處取決於操作的大小、使用的應用程式類型、現有的內容管理和分發系統,已部署的應用程式類型。一些常見的益處為:取代傳統飛行包以減輕重量,降低成本,減少紙張流程而提高效率等。其他方面還有,可能提升安全性和降低飛行乘員的工作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飛行包
  • 外文名:electronic flight bag
歷史,硬體類別,套用,法規,

歷史

最早的電子飛行包源自1990年代初,個別飛行員使用他們的個人筆記本電腦和通用軟體(例如電子表格和文字處理程式)執行重量和平衡計算、填寫操作表等功能。最早和最廣泛的電子飛行包實現之一是,1991年聯邦快遞(FedEx)部署他們的機場性能攜帶型計算機,用於在飛機上進行飛機在機場性能計算;它是一個被認為是攜帶型的商用成品計算機。此外,FedEx在1990年代中期也開始在飛機上部署飛行員接入終端。之後的設備通常是在飛機上使用普通筆記本電腦連線經認證的塢站(電源和數據接口)。1996年,德國航空公司Aero Lloyd引進引進兩款筆記本電腦計算性能和訪問文檔。該系統被稱為FMD(Flight Management Desktop,飛行管理桌面),允許Aero Lloyd在Luftfahrt-Bundesamt(德國民航局)協定下移除駕駛艙內的所有紙質檔案和標準起飛重量圖表。包括西南航空在內的其他公司也跟進了“隨身”的性能計算機,但在飛機上仍保留實體物品。捷藍航空採取了不同的方法,它將其所有操作文檔轉換為電子格式,並通過網路分發到筆記本電腦,傳送給飛行員(而不是放在飛機上)。第一個真正的專為取代飛行員整個工具包而設計的電子飛行包(EFB)是1999年由Angela Masson獲取專利的電子套件包(Electronic Kit Bag,EKB)。
2005年發布了第一個商用2級EFB STC(STC編號ST03165AT),其中包括安裝navAero t·BagC22 EFB計算機和觸控螢幕顯示系統的規定。該裝置由Avionics Support Group。在邁阿密航空波音B737NG上進行。EFB t·Pad顯示器使用美國專利(8231081)EFB安裝解決方案cfMount™進行部署。使用安裝在邁阿密航空工廠的終端無線單元(TWLU)更新EFB數據,使EFB只更新伺服器上已更改的檔案。 2006年,MyTravel(英語:MyTravel Group)(現在與Thomas Cook(英語:Thomas Cook)航空公司合併的英國包機業務)率先使用GPRS通信部署電子技術日誌,取代了紙張流程。Thomas Cook擁有多年成功的EFB運營經驗,專注於其英國車隊。
2009年,美國大陸航空公司使用Jeppesen機場地面移動地圖(AMM)成功完成了世界上第一次飛行,該地圖在2級電子飛行包平台上展示了“本船”位置 - 這是navAero t·BagC22 EFB系統。 AMM應用程式使用高解析度資料庫動態渲染機場地圖。通過使用GPS技術,該應用程式向飛行員展示了他們在機場地面地圖上的位置(“自己的船”)。其結果是大大提高了飛行機組人員的位置/態勢感知能力,這是減少地面作戰期間跑道侵入的關鍵安全因素,特別是在繁忙的商業機場,複雜的跑道和滑行道布局。部署navAero EFB系統的STC(ST02161LA)還提供了雙EFB系統的交叉連線,允許機場移動地圖從一個EFB系統共享(或“推送”)到另一個EFB系統。
來自2011年開始,恰逢蘋果iPad發布一周年,一位名叫Richard Luke Ribich的Maumelle,AR的發明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了一系列關於平板電腦一體化專利的申請與作為EFB設備部署的運輸類別(§25)飛機一樣。分配給ASIG(AR的北小石城的航空電子和系統集成組)的一系列專利解決了成功和安全地將Apple iPad和Microsoft Surface等消費平板電腦設備與運輸工具集成的必要方法和設備有線和無線配置的類別飛機。這些專利(美國專利號8415925,美國專利號8581546和美國專利號9335796)於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間發布,涉及安裝,設備電源,飛機數據接口和通過稱為軟體開發人員工具包(SDK)的API庫創建自定義應用程式的能力。這些專利考慮了各種平板電腦與飛機配電和航空電子系統的有線和無線集成,並保護Ribich先生的技術免受類似產品製造,銷售,分銷,使用,進口/出口和綜合等效。此外,2014年1月,美國聯邦航空局通過向ASIG頒發AML-STC(批准型號列表 - 補充型號證書)來確認這些專利是適航性的,用於安裝稱為flyTab XFB(極限飛行)的商業產品的2類攜帶型EFB規定。 Bag),ASIG產品系列(STC No. ST11156SC)。 2014年6月,加拿大民航局(TCCA-加拿大運輸部)為flyTab XFB(STC No. SA14-51)發布了自己的STC。這些專利目前正通過各國政府之間的各種條約和雙邊技術協定在整個美國以及北美,歐洲,亞洲,非洲和南美洲實施。
隨著個人計算技術日益緊湊和強大並具有廣泛的存儲能力,這些設備變得能夠在3(1.4公斤)的計算機上存儲全世界的所有航空圖表,而紙質的全球航圖需要80磅(36公斤)的紙張。諸如實時衛星氣象和集成全球定位系統(GPS)等新技術進一步擴大了電子飛行包的功能。但是,對於大型商業航空公司,電子飛行包的主要問題並不是飛機上的硬體,而是可靠、有效的將內容更新分發到飛機。
雖然電子飛行包技術在大型航空公司的採用率增長較緩,但自1999年以來,商業運營者已經快速部署電子飛行包,因為這減少了監管負擔和有助降低成本。
美國空軍特種作戰司令部於2012年7月為全球部署購買了超過3,000台基於iPad的電子飛行包。在類似的購買中,空中機動司令部啟動了一份多達18,000台基於iPad的電子飛行包的契約。美國空軍特種作戰司令部內部開發了一種將國家地理空間情報局(NGA)每月航班信息出版物(FLIP)數據集傳輸給全世界所有用戶的安全方法。
兩個主要指揮部(MAJCOM)都採取了獨立的努力,以確保其機組人員持續不斷的行動。由於這些先驅者的成功,美國國防部正在協調廣泛、綜合實施電子飛行包的概念。
在2011年將iPad作為電子飛行包試用後,達美航空在2013年8月宣布將向其飛行員推出Microsoft Surface 2設備,取代允許飛行員使用個人平板電腦作為電子飛行包的政策。達美計畫在2014年5月將平板電腦推出給所有飛行員,在FAA於2月批准後。

硬體類別

電子飛行包硬體類別包括:
第1類-標準商用現貨(COTS)設備,如筆記本電腦或手持電子設備。這些裝置用作鬆散設備,通常在飛行的關鍵階段存放。1類EFB被認為是攜帶型電子設備(PED)。 1類EFB(例如駕駛艙iPad)可用於在飛行的關鍵階段顯示B型套用,前提是它們是“安全且可視”的。
第2類-攜帶型電子設備,範圍從改進的COTS設備到專用設備。安裝,電源(船舶的主電源)或EFB的數據連線通常需要套用STC,型號證書或修訂型證書。
第3類-被認為是“已安裝的設備”並符合適航要求,與PED不同,它們必須受設計控制。硬體受RTCA DO-160E要求的限制(對於非必要設備-典型的碰撞安全和傳導和輻射排放測試)。 3類EFB通常在STC或其他適航審批下安裝。

套用

電子飛行包可以託管廣泛的應用程式,分為三個軟體類別(參考經修正的AC 120-76,實際範例列表):
  • A類
  • 靜態應用程式,例如文檔查看器(PDFHTMLXML格式);
  • 飛行機組操作手冊及其他印刷檔案,例如機場NOTAM
B類
  • 靜態或動態電子“航圖”,包括(但不要求)平移、滾動和縮放;(AC120-76(),附錄B)
C類
注意:C類應用程式受適航要求的限制,因此必須遵循DO-178()/ED-12()的目標開發。C類應用程式必須在三類電子飛行包上運行。
注意:隨著即將發布的AC 120-76D,對C類應用程式的引用將被移除,它們的功能將不再被識別為電子飛行包功能。

法規

根據FAA,一類、二類和三類電子飛行包可以作為飛行員需要攜帶的紙質手冊的替代品。雖然第91部分運營商(不包括私人和公司運營商在內的租用飛機)可以使用其飛行員指揮(PIC)機構批准使用的一類和二類電子飛行包(攜帶型電子設備),採用OpSpecs(第135部分、第121部分)的運營商必須通過OpSpecs流程的運營批准。
電子飛行包用戶和安裝人員應了解FAA監察員最近的明確指導。有關電子飛行包操作的授權和適航性/認證要求的指導意見由FAA維護。
根據對FAA諮詢通告AC 120-76A的意圖澄清,新的檢查員手冊指南草案包含下列要求:
  • 在一類或二類配置中使用的PED(攜帶型電子設備)必須滿足RTCA DO-160E標準的快速減壓測試要求。
  • 在一類或二類配置中使用的攜帶型電子設備與飛機系統的任何數據連線應當根據補充型號證書、型號證書或改裝型號證書執行。
  • 在一類或二類配置中使用的任何攜帶型電子設備的安裝或附屬檔案應當根據補充型號證書、型號證書或修訂型號證書執行。
  • 電子航圖軟體:在地面上顯示本載具的位置必須滿足AC20-159和/或TSOC-165的要求。
  • 電子航圖軟體:在一類或二類配置上禁止顯示自己的飛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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