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

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

《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是2017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

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規定了麻醉記錄的文檔模板以及對文檔頭和文檔體的一系列約束。該標準適用於電子病歷中的麻醉記錄的規範採集、傳輸、存儲、共享交換以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sharing document of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Part 11: Anesthesia record
  • 標準號:WS/T 500.11-2016
  • 發布日期:2016-08-23
  • 實施日期:2017-0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C07
  • 國際標準分類號:11.020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計生委
  • 行業分類:衛生和社會工作
  • 標準類別:衛生標準
  • 現狀: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深化醫改要求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整合資源,加強信息標準化和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統一高效、互聯互通。隨著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和新技術快速發展與套用,中國各級各類衛生計生部門採集產生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全員人口信息等人口健康信息數據量越來越大,人口健康信息互聯共享範圍也越來越廣,利用人口健康信息服務民眾健康需求也越來越多。
醫院信息系統是電子病歷信息的重要來源,醫院信息平台建設規範性是人口健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重要支撐。標準是實現醫院信息平台互聯互通、電子病歷信息共享的基礎,《衛生信息數據元目錄》(WS 363)、《衛生信息數據元值域代碼》(WS 364)、《電子病歷基本數據集》(WS 445)等標準已在數據語義層實現了標準化,統一、規範的信息共享文檔是進一步實現信息傳輸與交換層標準化的有效手段。因此,制定了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

編制進程

2016年8月23日,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
2017年2月1日,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無錫市中醫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遼東灣醫院、遼寧省撫順市第二醫院。
主要起草人:郭啟勇、全宇、沈崇德、郁鴻吉、申剛磊、劉學勇、張曉綱、陳中彥、張犇、李彥龍。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縮略語
1
4文檔內容構成
1
5文檔頭規範
2
6文檔體規範
6
附錄A(資料性附錄)麻醉記錄文檔示例
2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WS/T 500.11-2016)規定了麻醉記錄的文檔模板以及對文檔頭和文檔體的一系列約束。該標準適用於電子病歷中的麻醉記錄的規範採集、傳輸、存儲、共享交換以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套用。

引用檔案

WS/T 482 衛生信息共享文檔編制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範—第11部分:麻醉記錄》的制定,有利於為衛生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提供數據標準支持,進一步提升區域衛生平台的建設質量。該標準滿足了各級各類醫院信息傳輸與交換層面的規範、統一需求,實現了醫院信息跨機構、跨區域交換與共享,有力促進了人口健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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