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檢務是指檢察機關利用內部的電子化和網路化辦公,在相關單位和本單位部門之間通過計算機網路進行信息共享和實時通信,通過網路與社會公眾進行雙向信息交流,實現檢務工作電子化。
發展歷史,現實意義,
發展歷史
作為實施科技強檢戰略、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重大基礎性工程,自2013年8月電子檢務工程正式立項以來,各級檢察機關按照“嚴”和“實”的精神,強力推動工程建設。最高檢本級和各地工程建設工作階段性任務已初步完成,基礎網路、數據中心、音視頻系統、安全平台、檢務雲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增強。
談及電子檢務工程建設的進展,趙志剛以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檢察辦公系統、移動檢務辦公平台,檢務保障信息系統,隊伍管理信息系統,檢察決策支持系統,案件信息系統、案件信息公開微信平台等“六大平台”為對象,介紹檢察機關信息化套用的進展成效。
現實意義
2018年3月8日,在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聯合10家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組織開展的“看得見的正義”兩會網路訪談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趙志剛在介紹全國檢察機關貫徹落實“科技強檢”戰略情況時說,覆蓋全國四級檢察機關的司法辦案、檢察辦公、隊伍管理、檢務保障、決策支持、公開服務六大平台建成並投入套用,信息化套用逐步深入,檢察工作科學發展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