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是2020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規定了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中電子數據、實物等取證標準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流程等。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的取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
  • 外文名:Identificating and treating rules for law enforce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products
  • 標準號:GB/T 37919-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A20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99
  • 發布日期:2019-08-30
  • 實施日期:2020-03-01
  • 歸口單位: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電子商務迅猛發展,同時也伴生了許多產品質量問題,“三無”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缺陷瑕疵產品充斥網路。電子商務這種新型業態通常是跨區域交易,商家的註冊地、經營地、電商平台所在地、商品的發貨地、消費者收貨地不一致,流動性、跨界性、隱秘性等特點非常明顯,給監管部門的產品質量監管帶來很大的困難。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2016252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63(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實施
2019年8月30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3月1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廈門美亞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萬誠信用評價有限公司 、杭州國家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測處置中心 。
主要起草人:江麗 、孫新召 、劉彩虹 、許應成 、楊躍翔 、李瑩 、李亞 、仲麗華 、馬超英 、葉凱。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原則
3
5工作流程
3
附錄A(規範性附錄)執法取證查處規範表格
10
參考文獻
1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規定了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中電子數據、實物等取證標準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流程等。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的取證工作。

引用檔案

GB/T 35408-2017 電子商務質量管理—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的制定,可以為政府相關部門規範電子商務領域產品質量執法工作,建立電子商務產品執法全國協查工作機制提供依據。開展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工作,有利於促進電子商務的規範發展,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有利於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增強消費信心和安全感,促進消費;有利於推動形成多元共治假冒偽劣的工作格局,發動社會齊抓共治產品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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