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是2020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規定了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中電子數據、實物等取證標準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流程等。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的取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
- 外文名:Identificating and treating rules for law enforce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products
- 標準號:GB/T 37919-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A20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99
- 發布日期:2019-08-30
- 實施日期:2020-03-01
- 歸口單位: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電子商務迅猛發展,同時也伴生了許多產品質量問題,“三無”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缺陷瑕疵產品充斥網路。電子商務這種新型業態通常是跨區域交易,商家的註冊地、經營地、電商平台所在地、商品的發貨地、消費者收貨地不一致,流動性、跨界性、隱秘性等特點非常明顯,給監管部門的產品質量監管帶來很大的困難。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2016252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63(全國電子商務質量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發布實施
2019年8月30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3月1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江麗 、孫新召 、劉彩虹 、許應成 、楊躍翔 、李瑩 、李亞 、仲麗華 、馬超英 、葉凱。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基本原則 | 3 |
5工作流程 | 3 |
附錄A(規範性附錄)執法取證查處規範表格 | 10 |
參考文獻 | 12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規定了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中電子數據、實物等取證標準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流程等。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的取證工作。
引用檔案
GB/T 35408-2017 電子商務質量管理—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規則》(GB/T 37919-2019)的制定,可以為政府相關部門規範電子商務領域產品質量執法工作,建立電子商務產品執法全國協查工作機制提供依據。開展電子商務產品執法查處取證工作,有利於促進電子商務的規範發展,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有利於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增強消費信心和安全感,促進消費;有利於推動形成多元共治假冒偽劣的工作格局,發動社會齊抓共治產品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