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

《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是2015年商務部電子商務司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
  • 發布單位:商務部電子商務司
徵求意見通知,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通知

《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公開徵求對《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及專家:
根據商務部《2015年流通行業標準項目計畫》(商辦流通函[2015]143號)的要求,商業科技質量中心組織起草了《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徵求意見稿)》。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對標準內容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5年10月31日。
標準查詢方式:商務部官網/內設機構/電子商務司/工作通知
回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郵政編碼:略
聯繫人:商業科技質量中心計量與標準化處黃中軍、尚衛東
電話:略
信箱:略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
2015年9月23日

徵求意見稿

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通用要求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商務商貿服務標價管理技術要求和標註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網際網路服務經營組織。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SB/T 10955-2012 商品標價簽通用技術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3.1
電子商務服務標價提示框 e-commerce commodity service price prompt box
指服務各方以網際網路為經營載體,以規範的文本信息、標準色別和真實圖片、可能有的聲音方式,在網際網路人機互動界面上以事先約定的形式,明確表達服務價格相關信息的行為。
3.2
提示欄 instructing diagram
指服務交易時各方使用統一規範名詞的常量區域。包括:法律法規規定的服務標價基本要素和相關要素。
3.3
圖文欄 illustrating diagram
指服務交易時應公示的服務價格相關規範圖形和文本變數區域。
3.4
服務定價屬性 the price attribute of commodity
是指服務依照法律規定所屬的價格形式,並用顏色區分和公示。包括:政府定價(應為紅色)、政府指導價(不再使用紅色)、市場調節價(不使用紅色)。
3.5
商貿服務流通業態 the commodity service circulation types
指第三產業中商務主管部門管理的服務業態。包括:以人力技術資源服務為主的服務業和以貨品為中心的匹配服務業。
以人力技術資源服務為主的服務業態。包括但不限於:美容美髮服務業、洗浴服務業、家政服務業、人像攝影服務業、飲食服務業、住宿服務業。
以貨品為中心的匹配服務的服務業態。包括但不限於:倉儲服務業、物流配送服務業、再生資源回收服務業、印章服務業、洗染服務業、家電維修服務業、檢驗檢測服務業、典當服務業、拍賣服務業、租賃服務業。
4 管理技術要求
4.1 線上銷售商在網際網路銷售的服務應依法標註服務價格。
4.2 顧客點擊服務價格可連結到電子商務服務標價形式要求的提示框,提示框應按本標準5規定的內容進行服務標註。
4.3 線上銷售服務價格應標明服務定價屬性,服務定價屬性按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求用不同顏色表示。並符合SB/T10955-2012中4.1.2的色差要求。
4.4 線上銷售服務應以服務圖文標價引導連結到電子版形式標註。具體提示欄和圖文欄內容可符合附錄A的要求。
5 標註技術要求
5.1 明示服務價格應能連結到服務價格圖文頁面。服務價格圖文頁面內容包括:服務業態、企業名稱、主服務項標註要求、輔助服務項目標註要求和附則。
5.2 線上銷售服務標註價格內容應
5.2.1 服務品名——服務業態名稱的簡寫。
5.2.2 服務編號——服務者為被服務進行的服務編號。
5.2.3 服務地點——實體店服務地點的簡寫。標註時應按國家行政區劃命名標準標註國別、省、地(市)級、縣級名稱。
5.2.4 服務等級——執業服務者為被服務者提供的服務質量等級。適用的話應標註商品標準級別,如:質量等級、精度、能耗等級。
5.2.5 服務規格——服務者為被服務提供的服務規模等級。
5.2.6 單位——服務價格包含的單位。如:次、克、公里等。
5.2.7 價格——服務結算價格的總稱。包括:服務零售價、服務批發價和其它事先約定(如:團購)的價格形式。服務價格應以阿拉伯數字標註,價格單位應以人民幣元作為結算單位,精度保留兩位。如:人民幣XXXX.XX元。
5.2.8 監管——監製和填寫責任人或和單位的總稱。包括:監管電話、服務標價監管人或和單位的名稱。
5.2.9 價格字型標註——在以中文簡體或/和外文文字表述時,字型使用字號最小為中文五號字或西文9磅。價格的字型標註參照附錄 A,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按比例放大並遵循前後一致性標註原則。
5.2.10
5.3 服務價格圖文頁面內容包括
5.3.1 服務業態形式價目表標註要求。指商貿服務流通業態之一的價目表。
5.3.2 企業名稱標準要求:服務企業依法註冊的名稱。
5.3.3 主服務項標註要求。
5.3.3.1 應標明各主服務項目名稱。指服務者根據自身能力,為潛在被服務者提供本商貿服務業態的可選多項服務內容。
5.3.3.2 各主服務項提供服務時間。指各主服務中的每一項服務,服務者為被服務者提供服務的起止時間。
5.3.3.3 各主服務項單次價格,簡稱:單價。
5.3.3.4 適用的話,還應包括各主服務項服務次數。服務者為被服務者提供同一類主服務的次數。
5.3.3.5 適用的話,還應包括各主服務項小計價格。指某主服務項單價×該主服務項服務次數=該主服務項小計價格。
5.3.3.6 適用的話,還應備註。備註指服務需要明示的其他與價格有關的提示內容。
5.3.4 輔服務項目標註要求
5.3.4.1 應標明輔助服務項目名稱。
5.3.4.2 各輔助服務項時間。指各輔助服務中的每一項服務,服務者為被服務者提供服務的起止時間。
5.3.4.3 各輔助服務項單次價格,簡稱:單價。
5.3.4.4 適用的話,還應包括各輔助服務項服務次數。服務者為被服務者提供同一類輔助服務的次數。
5.3.4.5 適用的話,還應包括各輔助服務項小計價格。指某輔助服務項單價×該輔助服務項服務次數=該輔助服務項小計價格。
5.3.4.6 適用的話,還應備註。備註指輔助服務需要明示的其他與價格有關的提示內容。
5.3.5 附則
5.3.5.1 應標明實體店服務時間。指實體店每日營業服務起止時間。
5.3.5.2 應標明服務地點和區域。實體店所在地點和可能提供的連鎖地點。
5.3.5.3 應標明實體店聯繫方式。一般包括但不限於:實體店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QQ號、微信號。
5.3.5.4 應標明服務編號。根據管理要求,服務者為被服務者確定的唯一服務編號。
5.3.5.5 應標明價格監督內容。企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名稱及電話
5.3.5.6 適用的話,還應標註其它行政執法監督。不同服務業態企業特許經營和管理需要所在地對應特許經營和管理的行政執法主管部門名稱及電話。適用的話可包括:安監局、質監局、消防局。
5.3.5.7 適用的話,還應標註法律禁止性主要規定。本服務業態法律禁止經營內容條款。
5.3.5.8 適用的話,還應標管理性服務保證和附加服務聲明。服務者在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許可的情況下,企業根據服務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務聲明和服務免責內容。
5.4 標註特殊技術要求
5.4.1 電子商務以人力技術資源服務為主的服務業態標註要求。見資料性附錄A.1。
5.4.2 電子商務以貨品為中心的匹配服務標價標註要求。見資料性附錄A.2。
(部分內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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