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消防車通用技術條件》是2019年11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消防車通用技術條件
- 外文名:Electric Fire fighting vehicle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 標準編號:T/SDC 008—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1月1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李忠科、邱春富、張傳亮、孫積凱、郝勝剛、曹祥奇、李文君、張作坤、馮啟勇、孔光、馬建平、劉輝。
起草單位
山東省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山東省電動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金立車業有限公司、山東街景店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迅迪車業有限公司、山東康洋電源有限公司、山東超威電池有限公司、山東聖陽電池有限公司、濟南福迎門車輛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消防車及構件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分類和型號、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總質量≤12000kg的社區、廠區、場區內部應急用電動消防車。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消防車及構件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分類和型號、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包裝、運輸和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