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電動汽車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時,電動汽車中的動力電池、高壓系統等受外力衝撞有可能發生變形、破損。消防應急救援人員如何在救援時有發生觸電的風險;若在事故中車體發生變形,有人員被困需要救援時,消防應急救援人員應明確了解車體中能夠切割或擴展的部位。
消防應急人員在對電動汽車進行施救的過程中,若不了解電動汽車中高壓電纜和動力電池的走向和分布,而採用應對傳統汽車的施救方法進行救援,極易引發漏電、動力電池著火爆炸等次生災害,嚴重威脅消防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隨著電動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消防人員將面臨更多的電動汽車交通及火災事故,因此,亟需編制《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
編制進程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20162461-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7(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7年6月6日,電動汽車整車標準工作組三屆六次工作會議上,與會代表對該標準工作組討論稿進行了集中研討,提出了相關意見,編制組成員根據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17年9月27日,電動汽車整車標準工作組召開小範圍,請行業內部分代表隊該標準的討論稿進行了進一步的討論,使部分條款術語更具專業性。
2017年10月13日,電動汽車整車標準工作組三屆七次工作會議上,與會代表對標準進行了徵求意見稿前最後一次研討,使標準條款更具可操作性,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7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GB/T 38283-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GB/T 38283-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消防局、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麗英、何寧、李鵬、付合東、陸春、劉桂彬、薛林、張永豐、黃昊、譚易、張磊、劉朝輝、傅傑文、宋芳、吳沛、黃東義。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基本原則 | |
---|
5車輛識別 | |
---|
6車輛固定 | |
---|
7切斷電源 | |
---|
8碰撞事故救援 | |
---|
9水域事故救援 | |
---|
10火災事故撲救 | |
---|
11充電情況下事故救援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GB/T 38283-2019)給出了電動汽車發生火災、碰撞、泡水等災害事故時的滅火和應急救援指導。該標準適用於專職救援人員對純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事故應急救援。該標準不適用於燃料電池電動汽車事故應急救援。
引用檔案
| |
GA/T 1276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員解救行動指南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GB/T 38283-2019)準的編制,有利於指導消防人員有效的撲救電動汽車火災,碰撞和涉水事故中進行正確的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最大程度的保護消防人員和被困人員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