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店車通用技術條件》是2017年12月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店車通用技術條件
- 外文名:Electric shop vehicle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 標椎編號:T/SDC 006—2017
- 國民經濟分類:C3650 電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1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店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術語和定義,型號編制方法,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隨機檔案、運輸、貯存,質量保證期。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街區、旅遊景點、大型社區、小吃街、步行街、學校周圍等地區使用的各類電動店車。
起草單位
山東省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山東省電動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街景店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康洋電源有限公司、山東金立車業有限公司、濟南福迎門車輛有限公司、山東聖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超威電源有限公司、山東迅迪機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忠科、邱春富、張傳亮、孫積凱、郝勝剛、李文君、劉文林、馮啟勇、曹祥奇、劉輝、馬建平、孔光、張作坤。
主要技術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店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術語和定義,型號編制方法,通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隨機檔案、運輸、貯存,質量保證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