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改革要求,同時解決《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中國氣象局及時對《辦法》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起草了修訂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徵求意見通知
中國氣象局關於《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2016年6月24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最佳化建設工程防雷行政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提出了規範防雷檢測行為,降低防雷裝置檢測單位準入門檻,全面開放防雷裝置檢測市場的改革要求。2016年1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68號),取消了我局設定的“防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改由省級以上氣象學會實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改革要求,同時解決《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中國氣象局及時對《辦法》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起草了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入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略),進入首頁主選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電子信箱:略。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46號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略)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23日。
中國氣象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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