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良軍

雷良軍

雷良軍,男,漢族,1968年5月生,湖南祁東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在職本科學歷。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柳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2023年12月,雷良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良軍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祁東
  • 出生日期:1968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10-1990.01 空軍某部隊工作
1990.01-1993.10 空軍某部隊工作(其間:1990.09-1992.07在桂林空軍高炮學院學習)
1993.10-1994.10 空軍後勤學院學員
1994.10-1997.01 空軍某部隊工作(其間1993.09-1996.07在空軍後勤學院大專班在職學習)
1997.01-2006.03 空軍某部隊工作(其間1996.09-1999.12中央黨校政法本科班學習)
2006.03-2012.10 空軍某部隊工作
2012.10- 柳州市外事僑務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曾任柳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柳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11月,柳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雷良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柳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紀委監委對柳州市民政局原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雷良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雷良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執紀破紀,執法犯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接受宴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雷良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柳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雷良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柳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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