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應龍

雷應龍(1484—1527),字孟升,別號覺軒,明代蒙化府(今巍山)人。從小喪父,由兄雷應陽和母親撫養成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應龍
  • 出生日期:1484
  • 逝世日期:1527
  • :孟升
知艱識苦。明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舉人,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繼取進士,初授福建莆田縣令,廉潔有為,禮賢下土,執法嚴明,興利除弊,治理莆田有方,升任北京都察院御史,立志改革,去除弊政,嚴懲貪官污吏。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任兩淮御史,糾劾貪官和屯集食鹽的貪商,史稱“清積弊,豪強斂跡”的賢御史。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雷應龍到揚州檢查工作,聞朝中一位宦官趁他不在,借皇帝之名大肆在民間搜括財物,他批示嚴懲此人,但此人卻得到朝廷的重用,他聞訊後。積憤成疾,病故於揚州官署中,年僅44歲,屍體歸葬蒙化府。《明史》有傳,稱他為“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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