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隸屬:雷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
3.負責或依據委託實施工業產品、特種設備、計量、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行政許可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
6.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
7.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
8.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9.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
10.負責巨觀質量管理;
11.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12.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13.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14.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15.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
16.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17.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
18.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
19.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20.完成雷州市委、市政府和省、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湛江市知識產權局)、省藥監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監測、信息化、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統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工作。承擔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課題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機關、直屬單位預決算。承擔協調機關、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收費、票據管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清理和各部門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負責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清理本部門行政職權、編制權責清單和項目合法性審查。參與開展相關工作對外談判。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三)經濟檢查綜合業務股。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負責協調本局全系統辦案工作,負責協調跨地區跨部門執法辦案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及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協調組織罰沒物資處理。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協調工作,承擔市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和上級“打假辦”交辦的工作。
(四)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股。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各市場監督管理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指導政務服務視窗工作。
(五)協調與應急股。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鎮(街)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全市12345投訴舉報平台工作,統籌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投訴舉報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信用風險監管股。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和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和落實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社會共治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據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工作。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八)計量與標準化股。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承擔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
(九)廣告監督管理與智慧財產權促進保護股。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組織指導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組織實施我市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承擔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鼓勵和服務政策。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商品市場交易和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
(十一)質量發展與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指導和協調產業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全市生產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指導食品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鹽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職責。
(十四)食品市場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領域食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組織指導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承擔食鹽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職責。擬定實施全市流通環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工作。
(十五)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分析掌握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法實施餐飲服務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依法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相關生產單位。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組織指導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七)藥品監督管理股。依據委託擬訂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生產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生產領域藥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特殊藥品生產。組織實施藥品經營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依職責指導藥品違法行為查處和抽檢工作。
(十八)醫療器械與化妝品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依職責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指導違法行為查處和抽檢工作。
(十九)人事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十)執法一股(執法一大隊)。承擔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工作,主要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活動。
(二十一)執法二股(執法二大隊)。承擔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工作,主要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十二)執法三股(執法三大隊)。承擔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工作,主要有:負責組織查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施和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組織開展網際網路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信息的監測和查處工作;指導和監督鎮(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下屬單位

(一)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從西湖大道金池賓館路口起,至邦塘花圈;從邦塘花圈起,西至邦塘南村南邊公路、樟樹灣北端公路止;從樟樹灣北邊公路起直線至雷州市電信局宿舍區南邊止;從雷州市電信局宿舍路口(207國道)起以北方向;從西湖大道友好賓館起,西至雷州市第五中學、新城大道中間花圈;從新城大道中間花圈起,直至207國道與火車站十字路紅綠燈東邊路口止以北方向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內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城區從雷州市市總工會辦公樓(原雷州市法院審判庭大樓)起,直至雷州市第二中學、水果市場、雷湖中路、雷州市冷凍廠西邊圍牆止以北方向;從雷州市市總工會辦公樓(原雷州市法院審判庭大樓)起,東至東門子村路口,北直至東門市場交叉路口止以西方向;從西湖大道友好賓館起,西至雷州市第五中學、新城大道中間花圈止以東方向;從天和花園路口起,至東茂村(天和花園西邊路口)止;從東茂村(天和花園西邊路口)起,沿公路以北直至原雷州市市場監管局止以東方向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三)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外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城區從雷州市市總工會辦公樓(原雷州市法院審判庭大樓)起,直至雷城第二中學、水果市場、雷湖中路直至雷州市冷凍廠西邊圍牆止以南方向;從雷州市冷凍廠西邊圍牆起,至雷州市第四中學後門口;從第四中學後門口沿學校後邊至東茂村(天和花園西邊路口)止;從東茂村(天和花園西邊路口)起,直下雷南大道(雷州市城建開發公司宿舍路口)止以東方向;從白沙村路口起,南下至田邊以東方向;從東門子村與調會村分界路口起以南方向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四)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附城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城區從東門子村與調會村交叉界路口起,北至東門市場路口以東方向;從東門子村與調會村交叉路口起以北方向區域內;負責管轄附城鎮、沈塘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白沙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城區從原雷州市市場監管局起,至東茂村沿公路直下雷南大道(雷州市城建開發公司宿舍路口)止以西方向;從雷南大道與民眾大道交叉路口西南邊第一間鋪面起,南至雷州市瑞祥骨科醫院止以西方向;從白沙村路口起,南下至田邊以西方向;從雷州市電信局宿舍路口(207國道)起以南方向區域內;負責管轄白沙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六)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客路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客路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七)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紀家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紀家鎮、企水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八)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唐家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唐家鎮、楊家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九)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興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南興鎮、松竹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門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龍門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英利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英利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和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北和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烏石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烏石鎮、覃斗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里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東里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風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負責管轄調風鎮、雷高鎮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姚世豐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顏明同志:分管局人事股、企業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安全生產工作;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新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洪江同志:分管局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綜合協調股;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白沙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駱恩越同志:分管局質量股、計量股、食品市場安全監管股;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附城市場監督管理所、南興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景同志:分管局政策法規股、商標廣告管理股、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個私協會、黨建、扶貧工作;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烏石市場監督管理所、北和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戴景同志:分管局財務股、標準化股、消費者委員會、物價反壟斷工作;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唐家市場監督管理所、紀家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王玉同志:分管局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調風市場監督管理所、東里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忠同志:分管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股、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掛點市場監督管理所:英利市場監督管理所、龍門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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