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鄉村振興局

雷山縣鄉村振興局

雷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雷山丹江鎮居民路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鄉村振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脫貧攻堅戰略,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導指導全縣鄉村振興工作。
2、擬訂全縣鄉村振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鄉村振興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檢查驗收、績效評估;指導全縣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組織開展全縣產業化扶貧、科技扶貧和生態建設扶貧工作。
4、組織開展全縣鄉村振興的統計、動態分析、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工作;負責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好全縣貧困鄉鎮、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的進退管理工作。
5、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縣直各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的鄉村振興工作任務,抓好督查督導、統籌調度、信息收集。配合做好縣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鄉村振興工作成效考核。
6、統籌、協調信貸工作。負責做好國家、省級、州級扶貧龍頭企業的推薦上報、日常管理和聯絡服務工作。
7、負責東西部協作、對口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工作。
8、負責定點幫扶、社會扶貧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工作。負責聯絡協調中央、省直、州直機關定點幫扶工作;承擔省外、州外和縣外幫扶我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工作。
9、指導鄉鎮、村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統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全縣鄉村振興幹部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11、承擔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2、根據上級部門的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工作的政策,組織擬訂雷山縣的實施意見。
13、協調指導雷山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工作。配合縣發展改革局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鄉村振興生態宜居搬遷規劃編制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配合縣自然資源局做好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搬遷對象的認定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編制實施方案,制定下達年度計畫。
14、承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前期規劃、安置實施和後期扶持工作。
15、指導和落實全縣生態移民後續發展和後期扶持發展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評估。
16、提出全縣生態移民搬遷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及核算。
17、監督檢查全縣生態移民工作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生態移民工作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行為按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進行調查處理。
18、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加大科技創新,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19、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1.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安全生產、老乾、計畫生育、衛生健康、公產管理、後勤服務、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及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工作;負責承擔意識形態、扶貧開發、生態移民宣傳和信息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動態分析等工作;承擔全縣貧困人口數量、分類施策情況、資金投入情況、項目實施情況、貧困人口減貧情況等的統計工作;負責貧困村住戶固定觀測點建設和貧困人口的動態管理工作,建立貧困人口進退機制;負責擬定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建立精準扶貧機制;協調、統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負責全縣“減貧摘帽”、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考評等工作;負責研究和貫徹落實扶貧政策法規;牽頭開展扶貧開發改革和發展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材料、政策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完成辦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3.承擔全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工作的實施;跟蹤項目實施情況,監督項目管理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調度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執行情況;督促指導全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督、檢查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工作有關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全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後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安置點基本公共社會服務保障配套建設、就業培訓和遷出地資源盤活等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承擔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年度預算的編制、分配和項目計畫下達工作;承擔全縣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及項目資金的督促檢查和績效評價;承擔全縣後期扶持信息系統建設、運用和統計工作。承擔涉及職能職責範圍內移民信訪維穩和行政複議等工作。承擔大中型移民資金的管理、調撥和監督工作;承擔生態移民資金的審計,結算指導和檢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移民資金籌集、徵收和監管等工作。
(二)項目管理股 
1.負責產業扶貧、信貸扶貧等工作,擬定項目年度實施計畫和組織實施;承擔縣內產業化扶貧、整鄉整村推進,連片開發、集團幫扶和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承擔扶貧到戶貸款和扶貧貸款貼息工作;負責國家、省、州扶貧龍頭企業的推薦上報工作;負責總結和推廣有效的利益聯接機制;負責各類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扶貧資金、項目和檔案三項管理工作;完成辦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負責定點幫扶、東西部扶貧協作、對口幫扶和社會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建立健全定點幫扶、對口幫扶工作機制,制定定點幫扶工作計畫和對口幫扶合作規劃、年度幫扶合作計畫;負責社會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承擔各級各部門定點扶貧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協調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3.負責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承擔“雨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扶貧開發攻堅、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深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加強幹部(人才)培養交流、共建產業園區和旅遊資源開發等重點幫扶與合作交流任務。

現任領導

副局長: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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