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光凝治療視網膜中央靜脈閉塞

雷射光凝治療視網膜中央靜脈閉塞是一種手術,ICD編碼14.2403。

手術名稱,別名,分類,概述,適應症,手術步驟,

手術名稱

雷射光凝治療視網膜中央靜脈閉塞

別名

光凝固術治療視網膜靜脈閉塞;雷射光凝治療中央靜脈阻塞

分類

眼科/眼病的雷射手術治療

概述

傳統理論認為,在動脈硬化基礎上所形成的閉塞性血栓靜脈炎為中央靜脈阻塞主要原因。新的研究資料表明,視網膜靜脈阻塞除與血管病變諸如高血壓、動脈硬化、糖尿病等有關外,血流動力學病變因素也不容忽視。因血液成分和質量改變,致血黏稠度增高,導致血流被阻或回流不暢。輕症病例通過自然修復或藥物治療,可形成側支循環,出血和滲出被吸收,視力可望得到恢復;而在重症病例或老年合併高血壓動脈硬化者,病變經久不愈,出血和滲出常侵犯黃斑區,引起黃斑水腫和視網膜漿液性脫離,嚴重者可繼發黃斑囊樣變性或裂洞,使黃斑功能受到嚴重損害。
靜脈回流障礙引起代謝產物的積聚和組織缺氧,產生所謂“血管增殖因子”,這種病理過程與糖尿病性視網膜性視網膜病性視網膜病變相類似。但同後者相比,產生視網膜新生血管的機會為少,這是因為嚴重的血管內皮破壞阻止了內皮性增殖過程。本病最常見的併發症是虹膜新生血管,導致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其發生率可高達60%。因此,本病雷射治療除了同糖尿病性視網膜性視網膜病性視網膜病變外,重點是要鑑別虹膜和前房角是否有新生血管形成。為此檢查虹膜時不應散大瞳孔,房角檢查應列為本病常規檢查。還應指出,一旦發現虹膜和前房角新生血管,如不及時處理,將迅速發展,可在數周內出現新生血管性青光眼。
螢光血管造影對於確定病變部位、程度及判斷預後具有重要意義。如造影證實有嚴重的視網膜無灌注但不伴有視網膜或眼前節新生血管,則在靜脈阻塞後3個月內,至少每3~4周重複檢查1次,因為這一時期是新生血管發生的高峰期。

適應症

雷射治療中央靜脈阻塞目的在於:①封閉滲漏區,以減少滲出或水腫;②封閉或消退新生血管,防止反覆出血;③病變周圍光凝,以防止病變擴散,重點保護黃斑部不受累及;④全視網膜光凝,預防或消退新生血管。基於以上目的,並非所有中央靜脈阻塞病人都需要做雷射治療。臨床上,雷射治療主要適於虹膜或前房角已出現繼發性新生血管;或螢光造影證實有嚴重的視網膜毛細血管無灌注者。如發現視乳頭出現新生血管,為防止進一步視力損害,也應行全視網膜光凝。

手術步驟

1.雷射治療方法(Photocoagulation Treatment) 全視網膜光凝對防止或消退視乳頭及眼前節新生血管有效,是治療中央靜脈阻塞的主要方法。
其他方法還有:
(1)封閉滲漏區:根據螢光血管造影結果,選擇非血管性滲漏區進行光凝,旨在減少局部水腫和滲出。但不應直接光凝靜脈主幹,以免引起出血。
(2)封閉新生血管:光凝分布於新生血管周圍,而後直接照射新生血管促其消退。
(3)封閉孤立病灶:對於界限清晰的出血或滲出病灶,特別對於伴有視網膜淺脫離,有累及黃斑趨勢後,可沿病灶周圍設立數排光凝,形成堤壩,防止病灶擴散。
2.視網膜分支靜脈阻塞的雷射治療(Photocoagulation Treatment of Branch Retinal Vein Occlusion) 視網膜分支靜脈阻塞可以由於黃斑受累而視力下降。阻塞部位大多位於動靜脈交叉處,靜脈受動脈壓迫所致。50%以上病人有高血壓合併動脈硬化病史。一些病人阻塞發生於視乳頭或其附近的上半或下半分支處,致上半或下半周視網膜受累。但臨床上最為多見者,為顳上支靜脈受累。末梢分支阻塞雖比較少見,一旦影響黃斑引流,亦將嚴重影響視力。螢光血管造影有助於確定:①視網膜受累的範圍;②中心凹周圍毛細血管網受累的程度;③是否有明顯的毛細血管無灌注;④黃斑囊樣水腫的程度;⑤鑑別視網膜新生血管和側支循環血管,前者螢光素滲漏,而後者無滲漏。
雷射治療主要針對新生血管。一旦發現視乳頭新生血管,即可在視網膜受累範圍內做局限性彌散光凝,具體方法同前述。治療過程中注意避開血管及保護黃斑。對於周邊部小片新生血管亦可採取同樣方法光凝,或定期隨訪而不急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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