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對象
- 外文名:zero object
- 所屬學科:數學(範疇論)
- 特點:同時為始對象與終對象的對象
- 相關概念:始對象,終對象,範疇等
定義,相關定理,
定義
設是一個範疇。
1) 如果滿足:對於任意的恰由一個元素組成,則稱A為中的一個初始對象(始對象);
2) 如果對於任意的恰由一個元素組成,則稱A為中的一個末端對象(終對象);
3) 如果A既是中的初始對象,又是末端對象,則稱A為的一個零對象。
如果有零對象,則稱為具有零對象的範疇。
設為具有零對象0的一個範疇,X和Y是中任意兩對象,則有唯一的態射
和
於是,有複合態射
即
態射稱為零態射,記為。
例1 在中是一個初始對象;任一單元素集是一個末端對象;但無零對象。
例2 1)平凡(即一個元素的)BCK-代數是中的一個零對象;
2)平凡-代數是中的一個零對象;
3)平凡BCH-代數是中的一個零對象;
4)平凡(2,0)型代數是中的一個零對象;
5)平凡群是中的一個零對象。
例3 在中,零態射正是通常的零同態映射。
在及中都可得到此類似結果,這正是將稱為零態射的一個原因。
相關定理
下面介紹關於零對象和零態射的兩個簡單結果。
定理1 在一個範疇中,一切初始對象是同構的,一切末端對象是同構的;如果有零對象,則一切零對象是同構的。
定理2設是具有零對象0的一個範疇,則對於中的任何態射和,有
且
證明:1)證(1)中第一式。由圖1,其中和分別是和中唯一的態射,且,顯然,。從而,
2) (1)中第二式可類似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