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對象
- 外文名:zero object
- 所屬學科:數學(範疇論)
- 特點:同時為始對象與終對象的對象
- 相關概念:始對象,終對象,範疇等
定義,相關定理,
定義
設
是一個範疇。

1) 如果
滿足:對於任意的
恰由一個元素組成,則稱A為
中的一個初始對象(始對象);



2) 如果對於任意的
恰由一個元素組成,則稱A為
中的一個末端對象(終對象);


3) 如果A既是
中的初始對象,又是末端對象,則稱A為
的一個零對象。


設
為具有零對象0的一個範疇,X和Y是
中任意兩對象,則有唯一的態射





例1 在
中
是一個初始對象;任一單元素集是一個末端對象;但無零對象。


例2 1)平凡(即一個元素的)BCK-代數是
中的一個零對象;

2)平凡
-代數是
中的一個零對象;


3)平凡BCH-代數是
中的一個零對象;

4)平凡(2,0)型代數是
中的一個零對象;

5)平凡群是
中的一個零對象。

例3 在
中,零態射
正是通常的零同態映射。


在
及
中都可得到此類似結果,這正是將
稱為零態射的一個原因。



相關定理
下面介紹關於零對象和零態射的兩個簡單結果。
定理1 在一個範疇
中,一切初始對象是同構的,一切末端對象是同構的;如果
有零對象,則一切零對象是同構的。


定理2設
是具有零對象0的一個範疇,則對於
中的任何態射
和
,有








圖1
證明:1)證(1)中第一式。由圖1,其中
和
分別是
和
中唯一的態射,且
,顯然,
。從而,







2) (1)中第二式可類似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