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範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範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範(SB/T 10467-2008)》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商業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商業聯合會零售供應商專業委員會、中國消費者協會、海爾集團、遠大空調有限公司、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國美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範
  • 外文名:Behavior Rules for Retailers and Suppliers in Fair Transaction
  • 出版日期:2009年1月1日
  • 語種:中文
  • ISBN:155066219436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0頁
  • 開本:1/1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範(SB/T 10467-2008)》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基本原則
5資質
6質量保證
7價格公平
8契約公平
9服務
10費用與結算
11公平與競爭
12公平交易行為測評
附錄A(規範性附錄)測評模型與指標
附錄B(資料性附錄)測評指標評分

文摘

著作權頁:



7.2 市場零售價
針對消費者的商品市場零售價格的制定,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7.3 商品交易價
7.3.1零售商供應商之間的商品交易價格,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保證雙方各自利益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
7.4 價格調整
7.4.1 商品交易價格和市場零售價格的調整,應以尊重市場變化為原則,根據契約約定進行價格調整。契約未約定的,應雙方協商一致後再予調整。
7.4.2 任何一方自行調價所產生的損失,由調價方自行承擔。
7.4.3 如遇特殊情況,國家對市場進行價格干預時,應遵守國家臨時干預價格的規定。
8 契約公平
8.1 契約內容
契約應明確約定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商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交貨時間與地點、費用結算、支付時間與條件、售後服務,以及契約的變更與解除、違約責任認定、契約爭議解決等條款。
8.2 契約文本
零售商和供應商應通過協商方式確定契約的文本。
a)採用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的契約示範文本;
b)採用所在行業的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並經工商主管部門備案、用於本行業的契約示範文本;
c)使用由其中一方起草並經雙方協商的契約文本;
d)由雙方協商起草並確定契約文本。
8.3 契約簽訂
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籤訂契約,契約條款應符合雙方的利益要求。
8.4 契約履行
零售商和供應商應嚴格履行契約條款。
8.5 變更和解除
8.5.1 按契約約定進行契約的變更或解除。
8.5.2 沒有事先約定的,可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定進行變更或解除契約。
8.5.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契約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9 服務
9.1 售前服務
9.1.1 對所售商品的性能、保管、使用、養護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供應商有責任向零售商提供相關培訓,零售商有義務參加並配合。
9.1.2 零售商應向消費者提供售前服務,包括廣告宣傳、商品介紹等。對商品功能、優點、缺陷或有可能的危害面的宣傳和報導應準確、真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
9.1.3 供應商承諾向消費者提供售前服務的,應按其承諾向消費者提供相應的售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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