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衛東,男,蒙古族,1963年4月出生,內蒙古土左旗人,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5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年1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衛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蒙古族
- 出生地:內蒙古土左旗
- 出生日期:1963年4月
- 畢業院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人物履歷,雙開處分,
人物履歷
1982.05—1983.06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稅務局工作;
1983.06—1986.07 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伊克昭盟分校財政專業學習;
1986.07—1988.12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稅務局征管股長稽查隊長;
1988.12—1994.08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稅務局副局長;
1994.08—1995.06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國稅局副局長;
1995.06—1999.03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國稅局局長;
1999.03—2003.10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國稅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8.09—2000.12在中央黨校函授 學 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0.12—2002.01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產業經濟學(貿易經濟)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3.10—2006.09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政府副旗長;
2006.09—2007.04 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長;
2007.04—2007.11 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委副書記;
2007.11—2013.04 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其間:2006.10—2009.06在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碩士學位);
2013.04—2016.06 內蒙古自治區杭錦旗委書記;
2016.06—2017.02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7.02—2018.11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雙開處分
2018年11月,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雲衛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雲衛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駕駛公車參加宴請,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醉酒駕駛車輛,造成嚴重後果,涉嫌交通肇事罪。
雲衛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觀念淡漠,法律意識淡薄,置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醉酒駕駛車輛,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應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雲衛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