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雲浮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 受理機構:公安局
申請條件,提供材料,收費標準,

申請條件

居民身份證申領是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法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港澳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法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一、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提供材料

1、《戶口簿》;
2、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沒辦證的除外);
3、申領人攜帶經二代證數字相片質量檢測平台檢測合格的相片回執和兩張二代證照片。

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的有關檔案規定,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對於丟失或損壞一代證首次要求辦理二代證的,收取20元的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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