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註銷登記是由交警大隊車管所受理辦理。
所需資料,辦事程式,辦事期限,
所需資料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屬於報廢的,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
5、屬於滅失的,提交滅失證明原件;
6、屬於因機動車質量問題退車的,提交機動車製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原件;
7、屬於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提交出境證明複印件,其中出境證明為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的,提交原件。
辦事程式
登記審核崗→檔案管理崗
辦事期限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