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生態環境局新興分局

雲浮市生態環境局新興分局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市生態環境局新興分局
  • 辦公地址:新興縣新城鎮茅園路西1號
主要職責,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我縣環境保護管理規範性檔案和制度,組織實施和執行環境保護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擬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擬訂縣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 (三)承擔落實全縣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總量控制的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 (四)指導並監督管理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保護資金。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管理許可權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範區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助上級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攻擊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協助有關部門推進循環經濟工作。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負責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各行業環境保護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地址

新興縣新城鎮茅園路西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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