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林業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雲浮市林業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2011年12月31日止。

基本內容,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基本內容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府的正確領導下,繼續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實《條例》,以開展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主題活動為契機,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範行業作風,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來抓。
根據《條例》的要求,2011年我局繼續實施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同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由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工作日常事務,由局辦公室調配工作人員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公開內容須經領導在內容上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務必做到及時、真實、準確。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我局認真落實《條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公開了概況信息、機構信息、政策檔案、政府決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社會監督、辦事指南等。通過廣泛宣傳、強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開理念深入人心,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更好地為人民民眾服務。
(二)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通過雲浮市公眾信息網林業局網站政務公開欄目發布。
2、新聞媒體和通信媒介。雲浮市林業局一直重視與新聞媒體的聯繫,積極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報導林業部門重要活動,及時傳遞重大工程進展,解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數量
按照《條例》的要求,我局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本部門產生的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公開發布信息28條,均通過市政府(單位)入口網站發布。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報告年度,市林業局沒有收到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共辦理網上諮詢投訴18宗。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報告年度,我局沒有收費及減免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

本報告年度,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1、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豐富,不夠完善,部分信息的公開還不夠及時,網站諮詢服務功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2、信息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程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
(二)改進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其作為服務社會、服務民眾的重要途徑,並與日常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2、及時全面公開與公眾生活、林業生態建設、產業化經營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繼續加強對林業生態建設、產業化建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公眾關注度高、涉及利益面廣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信息公開工作,為促進我市林業產業經濟發展服務。
3、集中整合資源,多渠道進行信息公開。加強公開載體建設,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以《雲浮市林業網》入口網站建設,同時加強在市政府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內容,強化政府與網民互動交流,提高網上辦事能力,逐步建立統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學習借鑑其他城市和地區的成功經驗,集中財力、整合資源、統一規劃,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新聞媒體等先進信息發布平台,構建具有技術先進、功能齊全、內容豐富、服務方便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全面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構建和諧雲浮。
4、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監督、考核機制,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關。同時,在信息提供中應該強化服務意識,把它當成一種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服務,更好地向民眾提供信息。
5、今後,我局將按照《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繼續加強和大力開發信息資源,更加及時地收集、發布各類林業信息,為市民民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使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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