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山集團政務(事務)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事務)公開服務,雲山集團編制了《雲山集團政務(事務)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雲山集團政務(事務)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集團政務公開辦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雲山集團政務(事務)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永修縣網站上查閱《目錄》。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規定範圍公示兩種公開形式。對一些老的已歸檔的信息,採取現場查閱公開。集團當面受理點:雲山集團信息公開辦;辦公時間:工作日;
集團還將採用公開欄、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務(事務)信息產生後,集團信息公開辦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集團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務(事務)信息,可以向集團申請獲取。集團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集團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集團信息公開辦;辦公地址:永修縣雲山集團總部;辦公時間:工作日;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集團申請政務(事務)信息公開,應填寫《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申請應明確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務(事務)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集團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務(事務)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1. 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集團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務(事務)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務(事務)信息,應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永修縣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網路平台提出申請。
集團不受理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處理
1、集團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自收到申請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集團對該申請將不再予以處理。
2、集團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集團會在答覆期限內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務(事務)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申請人應說明理由。集團將對申請理由進行審查,不合理的將不予處理;理由合理的,自審查結束之日起計答覆時限。
4、對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申請,集團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做出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務(事務)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務(事務)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務(事務)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集團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務(事務)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集團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務(事務)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6)集團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申請做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務(事務)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務(事務)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務(事務)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務(事務)信息,集團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集團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集團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集團在履行各項工作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答覆救濟
申請人對集團作出的申請答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行政複議機構或上級行政部門提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級行政訴訟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集團未依法履行政務(事務)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