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鎮(街)、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城區統計局
- 成立時間:1994年4月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性質:雲城區政府工作機構
單位歷史,人員編制,主要職責,
單位歷史
1993年5月,機構改革將原計畫委員會和統計局合併為雲浮市計畫統計局。1994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地級雲浮市,原縣級雲浮市改為雲城區,改為計畫統計局為統計局,屬雲城區政府工作機構。
人員編制
區統計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統計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體系,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和統計標準,審批區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方案。
(三)組織實施重大區情區力普查,組織、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系列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組織、指導統計人員教育和培訓業務。
(六)指導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
(七)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統計單位登記工作。
雲浮市雲城區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