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1、研究制訂有關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規劃,研究制訂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護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及各類基地和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鄉村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照《占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2號令),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審批。
4、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並指導全縣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6、負責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食用菌由農業部門檢疫)工作;組織協調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7、指導、監督山地綜合開發;建立名特優新經濟林示範基地;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及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編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林業隊伍建設。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監察室
營林管理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資源林政科
森林警察大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法制科(縣山林辦)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梅小燕: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黨組成員、副局長方中富:協助局長負責林業產業、林業項目申報、安全生產、國有林場等工作。分管產業綜合科、林工管理站、林業工作總站、雲和林場。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存寶:協助局長負責林業改革、林政管理、林業法制、山林糾紛調處、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等工作。分管資源林政科、法制科(山林辦)、行政許可科、林權管理中心(森林資源收儲中心)、林業技術服務站。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徐伍民: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黨建、行風建設、群團、人事、宣傳、教育、信訪綜治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監察室。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久旺: 協助局長負責生態公益林建設、森防森檢、森林消防等工作。分管生態公益林管理站、森防森檢站、森林消防辦。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曾秋敏:協助局長負責綠化造林、森林系列創建、林業園區建設、興林富民、林業科技等工作。分管營林管理科(綠化辦、林木種苗站)、林業技術推廣站(營林公司)。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局長宋有芝:協助局長負責森林公安、木檢巡查、資源管理等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木材檢查站)、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站。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黨組成員謝栽貴:協助局長負責文秘、信息、檔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