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和縣審計局

雲和縣審計局

雲和縣,浙江省麗水市下轄縣,地處浙江省西南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和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雲和縣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機構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一)組織實施國家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制度,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及預算外財政資金;
4、縣屬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縣屬企業的財政開支;縣行政區域內國家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
6、縣人民政府管理部門的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政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
(四)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中央企業事業單位的審計事項;
(五)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代擬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負責實施縣本級經濟責任審計;
(八)組織對縣重點國有企業審計監督;
(九)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承擔宣傳信息、新聞發布和機關文電處理、統計、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行政後勤、保衛等事務;管理單位財務收支、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考評以及審計質量檢查與考核;負責行政訴訟、案件複審的牽頭、催辦和批覆;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理黨風廉政建設有關事項,檢查審計幹部遵守和執行行政紀律情況及處理監督日常事務;對內部審計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
(二)財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負責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情況;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款項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本職能系統內的經濟責任審計。
負責縣行政區域內國家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審計。
(三)行政事業社保審計科
負責與縣財政局有撥款關係的縣人大、政協,縣法院、檢察院和黨群社會團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單位等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縣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縣政府發展計畫、建設、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專項審計和調查;負責本職能系統內的經濟責任審計。
(四)經貿金融審計科
負責協調和實施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在雲和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項目;接受授權對中央、省、市屬單位直屬企業的審計;負責本職能系統內的經濟責任審計。
(五)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協調和落實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構領導

葉志明:局長。
李克河:黨組書記,主持審計局黨組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審計和人事、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綜治、精神文明、扶貧聯繫、信訪、計畫生育、老幹部工作等;分管直屬分局。
王少艷: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計畫、審計質量、審計考核、審計統計等審計業務和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保密、物資採購、工青婦等;分管辦公室、法制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魏唐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財政審計、綜合審計(計算機審計)、內部審計等審計業務和財務、信息化建設等;分管財政審計科、綜合審計科(計算機審計科)、內審指導中心。

地理位置

雲和縣審計局
地址:縣政府大院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