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雲南省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政策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

2023年3月23日,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雲南省財政廳公布《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並印發通知,要求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3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雲南省財政廳
發文通知,辦法全文,

發文通知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文化和旅遊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
雲南省財政廳
2023年3月23日

辦法全文

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繁榮雲南藝術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雲南省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政策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雲南藝術基金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是指由省級財政安排,納入省文化和旅遊廳部門年度預算管理,專項用於資助藝術創作生產、傳播交流推廣、人才培養、文藝評論和理論研究等方面的項目資金。
第三條 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平公正、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專款專用、強化監督、注重績效”的原則,以繁榮雲南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具有雲南特色的文藝精品、培養優秀藝術人才為目標,推動雲南藝術繁榮發展。
第二章 項目資金管理職責
第四條 項目資金由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共同管理,分別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省財政廳負責項目資金的預算安排,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下達資金預算,指導開展全過程績效管理。
(二)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成立雲南藝術基金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指導項目資金預算及績效目標編制,審定項目資金安排方案,監督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指導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三)雲南藝術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文化和旅遊廳直屬單位雲南省民族藝術研究院,負責雲南藝術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建立項目庫,加強項目庫建設,實施動態管理,根據項目資金的資助方向和重點,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及績效目標,組織項目申報、評審,提出項目資金資助方案,跟蹤檢查項目資金使用、項目實施和績效管理,開展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
第五條 按照“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項目資金申報單位作為項目責任單位,對申報項目和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負責,對申報項目的政治方嚮導向、質量進度管理、績效管理和資金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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