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是雲南省科技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科技廳
修訂背景,修訂內容,
修訂背景
《雲南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來,省科技廳在《辦法》的指導下,共認定了十二批194家省級科普教育基地。作為科學普及工作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抓手,科普基地充分發揮了科技資源科普化作用,有效彌補了雲南省科技場館的不足,促進了全省科普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加強對科普基地的管理,使之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和標準化,讓《辦法》更加適應當今社會發展和科普工作的需要,充分發揮科普基地的科普功能和作用,推進雲南科普工作深入開展。2019年,省科技廳組織修訂了《辦法》,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對“雲南省科技廳關於審批第十二批省級科普教育基地的請示”(辦2019-8407號)的批示建議進行修改完善,形成《雲南省科普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共五章二十五條,將基地的名稱由“科普教育基地”調整為“科普基地”,並劃分為場館類、科研教育類、生產示範類、人文自然類等4類,明確“省科技廳對擬認定的科普基地進行審核後,報請省人民政府同意,發文通報並授予‘雲南省科普基地’稱號和牌匾”,同時明確了各級科技行政部門職責,完善了申報認定程式,提出了運行要求,設定了動態管理機制。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第一章 總則,共4條。主要明確了雲南省科普基地的範圍和業務指導部門。明確雲南省科普基地是指由雲南省科學技術廳認定,面向社會公眾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活動場所。明確業務指導部門負責雲南省科普基地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管理實施。
第二章 申報與認定,共7條。將原第二章“申報範圍及條件”和第三章“申報認定程式”修訂為新第二章“申報與認定”。
對雲南省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為場館類科普基地、科研教育類科普基地、生產示範類科普基地、人文自然類科普基地等4個類別。不同類別的科普基地,實行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按類別申報進行了相應的規定。明確了雲南省科普基地的認定流程。
第三章 運行要求,共9條。對雲南省科普基地的運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四章 管理,共3條。明確雲南省科普基地的年檢考評等規定,如規定年檢考評的時間、等次等,具體羅列了取消雲南省科普基地稱號的7種情形。
第五章 附則,共2條。主要明確了辦法實施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