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是雲南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的重要舉措之一,於2016年11月30日(11月21日啟用)由雲南旅遊商會牽頭掛牌成立。
按照“企業自願、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原則,雲南省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正式在昆明掛牌營業。
遊客退貨需滿足以下條件:退換商品須在購物之日起30天以內;在雲南省評定的旅遊購物店範圍內所購買的旅遊商品;出具商家開具的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未因人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學性質改變。
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王曉峰此前考察該中心表示,雲南旅遊購物退貨監理中心作為服務遊客“快處快賠”的典型案例,值得全國效仿,平台的搭建有助於改善雲南旅遊形象。該中心要加強渠道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向社會及媒體公布退換貨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