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16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容解讀,規定印發,規定全文,解讀,

內容解讀

(一)不準欺騙或者脅迫遊客購物。主要內容是指旅遊商品銷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旅遊車駕駛員不得通過誇大商品功效等方式向遊客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旅遊者購物或通過言語刺激、行為威奔企笑脅等方式強迫及變相強迫遊客購物。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導遊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
(二)不準拒絕受理遊客退貨換貨。主要內容是指旅遊商品銷售企業不得拒絕履行退換貨義務和售後服務承諾。制定的依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
(三)不準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主要內容是指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四)不準誘騙推請厚銷不合理高消費。主要內容是指旅遊商品銷售企業不得採取圍堵尾隨、言語刺激等手段變相強迫或誘導遊客購物;旅行社和導遊人員不得借參觀村寨、體驗民俗、安排家訪等名義誘導遊客購物。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五)不準在景區及門口違巴章循鑽規擺攤設點。主要內容是指景區景點不得在出入口、游道兩側等區域亂擺攤設點;不得有吆喝攬客、尾隨兜售等不文明行為。制定的依據是《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
(六)不準向遊客叫賣兜售商品和服務。主要內容是指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糾纏、脅迫旅遊者購買旅遊商品和服務;不得對未購買旅遊商品和服務的旅遊者使用侮辱性語言;不得利用虛假宣傳或者使人誤解的方式誘騙旅遊者進行消費;導遊人員在導遊活動中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遊者的物品。制定的依據是《雲南省旅遊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導遊管理辦法》。
(七)不準擅自變更行程影響遊覽。主要內容是指旅行社、導遊人員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旅行社確定的接待計畫,安排旅遊危獄嬸者的旅行、遊覽活動,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旅遊項目或者中止導遊活動。制定的依據是《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導遊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
(八)不準簽訂虛假契約逃避監管。主要內容是指旅行社不得簽訂實際費用與契約金額不一致、實際行程與契約行程不一致的“陰陽契約”規避監管。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規定印發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婆協漏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16日

規定全文

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
一、不準欺騙或者脅迫遊客購物
二、不準拒絕受理遊客退貨換貨
三、不準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
四、不準誘騙推銷不合理高消費
五、不準在景區及門口違規擺攤設點
六、不準向遊客叫賣兜售商品和服務
七、不準擅自變更行程影響遊覽
八、不準簽訂虛假契約逃避監管
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解讀

2019年4月1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雲政發〔2019〕40號,以下簡稱《八不準》)。為便於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等相關單位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八不準》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作如下解讀:
一、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出台的背景
眾所周知,針對旅遊市場亂象頻發的問題,2017年4月,雲南省政府出台實施了被稱為“史上最嚴”的“22條”《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兩年來,全省持續不斷加大整治旅遊市場力度,重拳出擊,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各部門共查處涉旅案件3755件,罰款1.299億元。旅遊部門共查處案件854件,罰款1611.427萬元,其中:吊銷、註銷、撤銷旅煮朽遙海行社443家,對旅行社罰款1219.81萬元;處理導遊266人,對導遊罰款190.145萬元;處理其他涉旅從業人員158人,對從業人員罰款201.47萬元;旅遊訴轉案364件,全國排名第一;查辦“行轉刑”案件14件,依法批捕47人,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通過持續高壓整治,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從普遍違法違規操作向“不敢違”轉變,旅遊市場上“不合理低價游”旅遊產品明顯減少,旅遊線路產品品質大幅提升,指定購物場所、強迫購物、誘導購物邀夜犁、欺客宰客現象得到遏制,遊客滿意度明顯提升,旅遊投訴大幅下降。特別是“一部手機游雲南”項目的實施,構建起了省、州市、縣、涉旅企業的全域旅遊投訴體系,遊客可選擇線上投訴、語音投訴和電話投訴等渠道進行投訴,並在“游雲南”上實時查看投訴辦理進展情況。雲南旅遊投訴平均辦結時間從原來的7天縮短到現在的6個半小時,99%的投訴做到了24小時內辦結。2018年,全省在12301全國旅遊投訴平台共受理旅遊投訴780件,同比下降53%,我省旅遊投訴從2017年的第6位下降到2018年的第21位。2019年春節假日期間,全省旅遊市場秩序平穩,旅遊投訴同比下降14%。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形成了壓倒性態勢,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當前,我省旅遊市場秩序雖然總體逐漸向好,但不合理低價游“樹倒根存、土壤還在”,還未徹底根除,灰色利益鏈條仍未徹底斬斷,由此引發的購物及服務質量問題時有發生。不少旅行社還在組織操作不合理低價游;不少旅遊購物場所化整為零,逃避監管;因購物消費引發的甩團、甩客,擅自變更行程等問題時有發生;相當一部分導遊還擺脫不了“導購”,誘導購物現象依然存在;景區景點亂擺攤設點的問題突出,遊客體驗感差;遊客購物容易退貨難,因購物發生的投訴占比仍然較高。為持續強化“越往後越嚴”的高壓態勢,奪取我省旅遊市場整治的完全勝利,阮成發省長在麗江召開的全省推進“旅遊革命”現場會暨“一部手機游雲南”工作領導小組第15次專題會議上強調,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和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高壓態勢,深入推進“旅遊革命”,全面提升旅遊六大要素品質,打造世界一流“雲南旅遊”,實現旅遊市場秩序根本好轉,堅決走出旅遊市場“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怪圈”。為此,針對當前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持續推進“旅遊革命”,建立良好旅遊秩序,提升雲南旅遊品質,在“22條”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礎上,省政府又針對性地出台了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作為全省旅遊業的“負面清單”,要求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韌勁和毅力,不獲全勝決不收兵的決心和勇氣,根除“不合理低價游”,打破“以購養游”經營模式,實現旅遊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的內容和依據
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解讀

2019年4月17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雲政發〔2019〕40號,以下簡稱《八不準》)。為便於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等相關單位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八不準》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作如下解讀:
一、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出台的背景
眾所周知,針對旅遊市場亂象頻發的問題,2017年4月,雲南省政府出台實施了被稱為“史上最嚴”的“22條”《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兩年來,全省持續不斷加大整治旅遊市場力度,重拳出擊,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各部門共查處涉旅案件3755件,罰款1.299億元。旅遊部門共查處案件854件,罰款1611.427萬元,其中:吊銷、註銷、撤銷旅行社443家,對旅行社罰款1219.81萬元;處理導遊266人,對導遊罰款190.145萬元;處理其他涉旅從業人員158人,對從業人員罰款201.47萬元;旅遊訴轉案364件,全國排名第一;查辦“行轉刑”案件14件,依法批捕47人,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通過持續高壓整治,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從普遍違法違規操作向“不敢違”轉變,旅遊市場上“不合理低價游”旅遊產品明顯減少,旅遊線路產品品質大幅提升,指定購物場所、強迫購物、誘導購物、欺客宰客現象得到遏制,遊客滿意度明顯提升,旅遊投訴大幅下降。特別是“一部手機游雲南”項目的實施,構建起了省、州市、縣、涉旅企業的全域旅遊投訴體系,遊客可選擇線上投訴、語音投訴和電話投訴等渠道進行投訴,並在“游雲南”上實時查看投訴辦理進展情況。雲南旅遊投訴平均辦結時間從原來的7天縮短到現在的6個半小時,99%的投訴做到了24小時內辦結。2018年,全省在12301全國旅遊投訴平台共受理旅遊投訴780件,同比下降53%,我省旅遊投訴從2017年的第6位下降到2018年的第21位。2019年春節假日期間,全省旅遊市場秩序平穩,旅遊投訴同比下降14%。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形成了壓倒性態勢,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當前,我省旅遊市場秩序雖然總體逐漸向好,但不合理低價游“樹倒根存、土壤還在”,還未徹底根除,灰色利益鏈條仍未徹底斬斷,由此引發的購物及服務質量問題時有發生。不少旅行社還在組織操作不合理低價游;不少旅遊購物場所化整為零,逃避監管;因購物消費引發的甩團、甩客,擅自變更行程等問題時有發生;相當一部分導遊還擺脫不了“導購”,誘導購物現象依然存在;景區景點亂擺攤設點的問題突出,遊客體驗感差;遊客購物容易退貨難,因購物發生的投訴占比仍然較高。為持續強化“越往後越嚴”的高壓態勢,奪取我省旅遊市場整治的完全勝利,阮成發省長在麗江召開的全省推進“旅遊革命”現場會暨“一部手機游雲南”工作領導小組第15次專題會議上強調,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和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高壓態勢,深入推進“旅遊革命”,全面提升旅遊六大要素品質,打造世界一流“雲南旅遊”,實現旅遊市場秩序根本好轉,堅決走出旅遊市場“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怪圈”。為此,針對當前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持續推進“旅遊革命”,建立良好旅遊秩序,提升雲南旅遊品質,在“22條”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礎上,省政府又針對性地出台了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作為全省旅遊業的“負面清單”,要求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韌勁和毅力,不獲全勝決不收兵的決心和勇氣,根除“不合理低價游”,打破“以購養游”經營模式,實現旅遊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八不準”規定的內容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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