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奶業協會,其英文名稱是:Dairy Association of Yunnan. 縮寫 為DAY。雲南省奶業協會成立於2006年,是在原雲南省畜牧獸醫學會奶業分會的基礎上,重新申請註冊成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奶業協會
- 所屬地區:雲南省
- 類型:奶業
- 屬性:協會
協會概況,協會章程,
協會概況
由全省奶畜養殖和乳品加工企業、以及為其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自願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社團組織。
雲南省奶業協會的基本定位是為會員、行業、政府和社會提供服務,是政府聯繫行業、企業、執業人員的橋樑和紐帶,代表行業參與各種活動;其作用是維護奶農、乳製品加工企業及其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協調奶業的主體利益,維護奶業的公平競爭,合理配置市場資源,促進奶業經濟的發展與繁榮;協會的職能是服務、自律、維權和協調。
協會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1.加強與政府和中國奶業協會溝通,及時反映雲南奶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會員的訴求,做好有關政策、法規宣傳。
2. 增強信息服務功能,構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奶業天地”網站,出版《奶業天地》雜誌,免費提供給會員。通過網站和雜誌加強會員之間的交流,加強雲南奶業與外界的交流與宣傳,加強對優質奶源基地、優秀乳品加工企業及相關企業的宣傳,加強對有關政策法規、科學飲奶知識的宣傳,促進養殖技術、乳製品加工技術、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發創新與推廣。
3. 積極爭取雲南省農業廳等有關部門,以及中國奶業協會的支持,充分發揮廣大會員作用,積極開展奶牛良種登記、奶牛生產性能測定等工作;做好養殖、乳製品加工等技術的培訓工作;不定期開展奶業發展研討會。
4.通過多種渠道與方式,促進地方奶協、奶農經濟合作組織發展,提高雲南奶業的組織化程度,促進奶業的和諧發展。
5.規範行業行為,確保乳品質量安全。根據云南生產實際和奶業發展水平,制定出台原料奶分級標準,及與其配套的奶牛養殖規範;宣傳推廣中國奶業技術標準規範;幫助、引導奶牛養殖場、養殖小區通過中國農業良好行為規範(GAP),乳品加工企業通過危害分析與質量全程控制體系(HACCP)等認證;積極開展養殖企業、乳品加工企業評優活動。
6.加強雲南省奶業協會的自身建設,認真履行協會“服務、自律、維權和協調”職能。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雲南省奶業協會。其英文名稱是Dairy Association of Yunnan province 縮寫為DAY。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雲南省奶業協會是由全省奶牛養殖和乳品加工業以及為其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自願組成的,地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根據政府業務主管部門賦予的職能,在本行業中發揮服務、協調和管理作用,成為政府和行業之間的橋樑和紐帶,為推動我省奶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雲南省農業廳(畜牧局)和社會團體管理登記機關雲南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設在昆明市華山東路43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幫助乳品加工和乳畜養殖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技術諮詢、員工培訓、法律援助等服務;向企業提供或發布行業發展研究、行業統計分析和行業政策規範等方面的資料,組織或舉辦會展招商、商務考察、產品推介等活動;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從產供銷各個環節為行業開拓市場服務。
(二) 依據協會章程或行規行約,制定本行業質量規範和服務標準,並參與產品標準的制定;監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達不到行業質量規範和服務標準、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影響行業形象的會員,採取警告、業內批評、通告、開除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對會員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競爭手段、經營作風進行行業評定,維護行業信譽,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三) 代表會員企業,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向人民政府反映企業和行業的要求;代表行業內的企業進行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等調查,或向政府提出調查申請;代表行業企業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論證,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
(四) 引導會員企業貫徹執行政府的有關行業政策;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行業內非會員,會員與其他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或政府委託,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公信證明、價格協調等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凡從事奶牛養殖和乳品加工以及為奶業服務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均可申請參加本協會,成為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凡對本行業的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專家、教授、學者、工程技術人員、業務管理人員(離退休者)可聘請擔任協會名譽職務。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維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提出申請者;
(三)從事奶業的相關生產、加工、經營、科研、教學者、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
(四)在奶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名額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規定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會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從事奶牛的生產、加工、經營、管理、科研、教學人員;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個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兼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會費;
(二) 社會及單位捐贈;
(三) 政府有關部門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會費收取標準為:單位會員年200~5000元、個人會員年50元。(詳見會章附屬檔案一“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變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2006年12月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