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精神,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
  • 頒布時間:2018年8月10日
  • 實施時間:2018年8月10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檔案通知,解讀,

全文

本計畫所稱傳統工藝,是指具有歷史傳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與日常生活聯繫緊密、主要使用手工勞動的製作工藝及相關產品,是創造性的手工勞動和因材施藝的個性化製作,具有工業化生產不能替代的特性,主要包括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和傳統醫藥炮製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一、重要意義
傳統工藝蘊含著中華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念、思想智慧和實踐經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振興傳統工藝,有利於傳承和發展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文化自信;有利於提高傳統工藝傳承人的傳承積極性,培養後繼人才;有利於激發創造活力,傳承瀕危或退化的優秀工藝和元素;有利於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性,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利於擴大城鄉就業創業,促進文化消費,實現精準扶貧,助推鄉村振興。
我省的傳統工藝歷史悠久、門類繁多,在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傳統工藝項目有近150項。我省是較早提出並實行以“金木土石布”民族民間工藝為核心業態,推動地方文化產業發展的省份。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對推動民族文化強省建設,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能力和水平,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使傳統工藝走進當代社會,融入現代生活,充分體現手工勞動的創造性價值。
(二)基本原則。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有機統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基本方針,讓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套用。尊重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堅守工匠精神,激發創造活力,促進就業增收,堅持綠色發展。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創新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市場競爭力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傳統工藝題材和產品品種,培育一批有較高設計和製作水平的知名品牌,培養一批有較強傳承創新能力的人才隊伍。公布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30項,力爭國家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達到14項以上,傳統工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達到20人以上,傳統工藝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達到130人以上;中國工藝美術大師達到5人以上,雲南省工藝美術大師達到100人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對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於帶動就業和精準扶貧的傳統工藝項目,建立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對列入省級振興目錄的項目進行動態管理,對瀕危的項目予以重點扶持。鼓勵各州、市、縣、區參照建立本級的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省文化廳牽頭;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壯大傳統工藝傳承人隊伍。完善省、州市、縣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評審和管理體系。鼓勵技藝精湛、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門類的中青年傳承人申報並進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隊伍,調動年輕一代從事傳統工藝的積極性,形成合理人才梯隊。鼓勵開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館(所、室、點)或大師、名家工作室,支持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帶徒授藝,培養後繼人才。將帶徒授藝、提升作品質量情況作為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考核的內容。引導支持居民、村民積極參與傳統工藝、文化創意活動,擴大客群面和影響力。(省文化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民族宗教委,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強傳統工藝傳承人群培訓。依託雲南大學、雲南民族大學雲南藝術學院、大理大學、雲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雲南技師學院等高等院校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基地,組織傳統工藝持有者、從業者等傳承人群參加研修、研習和培訓,提高其學習能力、文化素養、審美水平和創新意識,增強傳承後勁。組織優秀傳承人、工藝師及設計、管理人員到傳統工藝項目所在地開展巡迴講習,舉辦“傳承人對話”系列活動,擴大傳承人群培訓面。倡導傳承人群主動學習,鼓勵同行之間或跨行業切磋互鑒,提高技藝水平,提升再創造能力。(省文化廳牽頭;省教育廳、民族宗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強傳統工藝有關學科專業建設與研究。支持具備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等開設傳統工藝有關專業和課程,培養傳統工藝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和理論研究人才。支持具備條件的職業院校加強傳統工藝專業建設,培養具有較好文化藝術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推行現代學徒制,建設一批技能大師工作室,鼓勵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教學和開展研究。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幫助傳統工藝傳承人群提升學歷水平。鼓勵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企業等設立傳統工藝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等,在保持優秀傳統的基礎上,探索手工技藝與現代科技、工藝裝備的有機融合,提高材料處理水平,切實加強成果轉化。依託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等,加強傳統工藝的挖掘、記錄和整理。對具有獨特歷史意義的瀕危傳統工藝項目,加快實施搶救性記錄,落實保護與傳承措施。鼓勵出版有關傳統工藝研究和實踐成果的書籍。(省文化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提升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鼓勵擁有較強設計能力的企業、高等院校和有關單位到我省傳統工藝項目集中地設立工作站,幫助當地傳統工藝企業和從業者解決工藝難題,增強質量意識、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結合現代生活需求,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製作,引入現代管理制度,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全面加強質量管理,提升產品設計和製作水平,提高產品品質,拓展市場,培育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知名品牌。鼓勵傳統工藝從業者在自己的作品或產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標識,支持發展基於手工勞動、富有文化內涵的現代手工藝。鼓勵傳統工藝企業和從業者合理運用智慧財產權制度,註冊產品商標,保護商業秘密和創新成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培育10個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知名品牌;認真辦好大理傳統工藝工作站,以點帶面,推廣經驗;在條件成熟的州、市擇機建立省級傳統工藝工作站,擴大示範。鼓勵各地建立傳統工藝行業組織,研究制定產品質量行業標準。(省文化廳牽頭;省文產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知識產權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行銷渠道。鼓勵在傳統工藝集中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村鎮、自然和人文景區、傳統工藝項目集中地設立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展銷場所,集中展示、宣傳和推介具有民族或地域特色的傳統工藝產品。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文化產業博覽會、旅遊推介等節慶展會上舉辦傳統工藝展示,搭建更多的展示交易平台,幫助推介銷售傳統工藝產品。充分利用“一部手機游雲南”“文化雲南雲”等平台,提供電子商務服務,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推介、展示、銷售渠道。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拓展傳統工藝在設計開發、會展銷售、技術支持等方面的合作渠道。主動融入和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走出去”,擴大產品和服務出口。(省文化廳牽頭;省文產辦,省商務廳、外辦、旅遊發展委,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著力推進傳統工藝振興重點項目。充分利用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富集的優勢,結合我省傳統工藝分布與傳承情況,確定一批重點項目,給予支持。通過內容創新和科技創新,著力推進大理白族扎染、劍川木雕、鶴慶銀器3個國家級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企業(大理市璞真白族扎染有限公司、劍川縣興藝古典木雕家具廠、鶴慶縣李小白文化傳承有限公司)與中央美術學院和雲南藝術學院等高等院校的全面合作。推動我省刺繡、織錦、蠟染、紫陶、黑陶、烏銅走銀、手工造紙、石雕、玉雕等傳統工藝項目的發展。積極探索“非遺+扶貧”的有效途徑,加大貧困地區傳統工藝振興工作力度,支持貧困地區探索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扶貧就業工坊,充分發揮傳統工藝在助力精準扶貧方面的作用。(省文化廳牽頭;省文產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扶貧辦,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強與傳統工藝有關的文化生態環境保護。對我省傳統工藝集中的鄉鎮、村落、街區進行評估篩選,通過建設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整體性保護。在“迪慶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和“大理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及85個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中,注重保護好與傳統工藝有關的文化空間和生態環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鼓勵研發綠色環保材料,改進工藝流程,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達標排放。引導和支持使用替代材料傳承以象牙等珍稀動植物資源為原材料的有關技藝。(省文化廳牽頭;省民族宗教委、環境保護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開展傳統工藝的普及教育與交流合作。大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進課堂、進教材、進社區、進農村等活動。支持大中國小校組織開展體現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傳統工藝體驗和比賽,提高青少年動手能力和創造能力,加深對傳統工藝的認知。充分發揮各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的作用,開展面向社區和農村的傳統工藝展演、體驗、傳習、講座、培訓等活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增強傳統工藝的社會認同。大力組織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參加博覽會、展會或展示活動。組織傳統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企業和行業組織代表開展對世界各國特別是南亞東南亞國家的國際交流和研修培訓。(省文化廳牽頭;省教育廳、外辦,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作配合。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協調配合,把振興傳統工藝作為發展繁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重要內容,充分挖掘利用我省民族文化資源,發揮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和傳統工藝工作站典型作用,加強傳統工藝的保護傳承,積極探索振興傳統工藝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完善政策支持。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規定的傳統工藝有關項目以及特色文化產業傳統工藝發展予以適當支持。將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十三五”時期文化旅遊提升工程。傳統工藝企業符合現行小微企業和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照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省文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省稅務局配合)
(三)加強金融服務。探索建立傳統工藝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準則體系,打造省級文化產業投融資平台,支持傳統工藝建立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融資發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傳統工藝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強對傳統工藝企業的投融資支持與服務。引導銀行開展股權、倉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業務,支持傳統工藝企業運用擔保、保險等增信措施,降低對固定資產抵押的依賴。鼓勵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鼓勵保險資金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持傳統工藝企業。建立傳統工藝企業項目庫,搭建銀企對接工作機制。(省金融辦牽頭;省文產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文化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整合社會力量。支持省屬國有文化企業和國內外品牌企業整合社會力量。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傳統工藝企業。建設傳統工藝展示、傳習場所和公共服務平台,舉辦傳統工藝的宣傳、培訓、研討和交流合作等。(省文化廳牽頭;省文產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強化督導檢查。加強對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省級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基地和傳統工藝工作站的督導和管理,加強對傳統工藝研修研習培訓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總結推廣傳統工藝振興工作的成功經驗。省文化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配合)

檔案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省文化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0日

解讀

2018年8月10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的通知》(雲政辦發〔2018〕64號,以下簡稱《計畫》),為便於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理解和貫徹落實《計畫》,加快推進我省傳統工藝振興,現就出台背景、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全面部署傳統工藝振興工作,2017年7月,文化和旅遊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印發了《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分工方案》(文非遺發〔2017〕21號)。目前,“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已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文化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的通知》(國辦發〔2017〕25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文化廳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聯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及時開展了《計畫》的起草工作。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國家要求、認真研究學習《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基礎上,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多輪徵求意見,並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計畫》送審稿。之後,經李瑪琳副省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研究,再次修改完善。8月10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雲南省傳統工藝振興行動計畫,正式發布了《計畫》。
二、重要意義
傳統工藝蘊含著中華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念、思想智慧和實踐經驗,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的傳統工藝歷史悠久、門類繁多,在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傳統工藝項目有近150項。我省是較早提出並實行以“金木土石布”民族民間工藝為核心業態,推動地方文化產業發展的省份。振興傳統工藝的重要意義可歸納為“五個有利於”和“兩個推動”。“五個有利於”:一是有利於傳承和發展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文化自信;二是有利於提高傳統工藝傳承人的傳承積極性,培養後繼人才;三是有利於激發創造活力,傳承瀕危或退化的優秀工藝和元素;四是有利於發揮手工勞動的創造性,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五是有利於擴大城鄉就業創業,促進文化消費,實現精準扶貧,助推鄉村振興。“兩個推動”:一是推動雲南民族文化強省建設;二是推動雲南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三、主要內容
《計畫》共四個部分。第一部分“重要意義”,簡述了我省傳統工藝的基本現狀,以及振興傳統工藝的重要意義。第二部分“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共三項內容。第三部分“重點任務”,包括“建立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壯大傳統工藝傳承人隊伍”“加強傳統工藝傳承人群培訓”“加強傳統工藝有關學科專業建設與研究”“提升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行銷渠道”“著力推進傳統工藝振興重點項目”“加強與傳統工藝有關的文化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傳統工藝的普及教育與交流合作”等九項內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強協作配合”“完善政策支持”“加強金融服務”“整合社會力量”和“強化督導檢查”等五項內容。
(一)關於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能力和水平,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合理利用,使傳統工藝走進當代社會,融入現代生活。
(二)關於基本原則
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有機統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基本原則。
(三)關於工作目標
《計畫》明確提出力爭通過努力,到2020年,傳統工藝的傳承創新能力、行業管理水平、市場競爭力以及對城鄉就業的促進作用得到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傳統工藝題材和產品品種,培育一批有較高設計和製作水平的知名品牌,培養一批有較強傳承創新能力的人才隊伍。公布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30項,力爭國家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達到14項以上,傳統工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達到20人以上,傳統工藝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達到130人以上;中國工藝美術大師達到5人以上,雲南省工藝美術大師達到100人以上。
(四)關於主要任務
《計畫》明確提出振興傳統工藝的九項主要任務:一是建立省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二是壯大傳統工藝傳承人隊伍;三是加強傳統工藝傳承人群培訓;四是加強傳統工藝有關學科專業建設與研究;五是提升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六是拓寬傳統工藝產品的展示行銷渠道;七是著力推進傳統工藝振興重點項目;八是加強與傳統工藝有關的文化生態環境保護;九是開展傳統工藝的普及教育與交流合作。
(五)關於保障措施
為確保我省傳統工藝振興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計畫》從加強協作配合、完善政策支持、加強金融服務、整合社會力量、強化督導檢查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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