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由雲南師範大學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2010級物理學專業學生吳大友、李家茂和十多名雙節棍愛好者於2012年10月共同申請成立。我們把每年10月31日定為協會成立紀念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 英文名稱: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Panlong stick Association
  • 創辦時間:2012年10月
  • 創辦地點:雲南師範大學呈貢校區
  • 創始人:吳大友、李家茂、鄭維秀、張建
  • 涉及項目:雙節棍、自由搏擊等
  • 第一屆會長:吳大友
  • 第二屆會長:鄭維秀
  • 第三屆會長:王海友
協會簡介,基本活動,部分會員,協會圖冊,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章程(2012),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四章 常委會工作例會,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第六章 負責人產生程式和職權範圍,第七章 附則,

協會簡介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由雲南師範大學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2010級物理學專業學生吳大友、李家茂和十多名雙節棍愛好者於2012年10月共同申請成立。我們把每年10月31日定為協會生日。
協會旨在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強身健體、鍛鍊意志,發揚雙節棍文化、弘揚中華武術精神。

基本活動

1.培養會員對雙節棍及各類武術的興趣、和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2.定期組織開展雙節棍知識技能交流活動,努力提高每個會員的雙節棍技能和武術修養;
3.積極參加各種文化藝術活動,組織雙節棍表演活動;
4.加強和完善本協會的建設和管理,健全組織,挖掘和培養人才,有計畫地擴大隊伍,促進協會發展壯大;
5.發揚雙節棍文化、弘揚中華武術精神。

部分會員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吳大友 協會創始人,協會首屆會長,前自由搏擊教練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李家茂 協會創始人,前協會副會長,前雙節棍教練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鄭維秀 協會創始人,協會第二屆會長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張健 協會創始人,協會副會長,前雙節棍教練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李英銳 協會最佳會員
王海友 協會第三屆會長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協會圖冊

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章程(20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全稱: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堅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遵守雲南師範大學校紀校規和各項社團管理制度。
第三條 協會性質:本協會是由雲南師範大學在校學生由於共同興趣愛好而自願組成的,學生自我管理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
第四條 本協會由雲南師範大學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2010級物理學類專業學生吳大友、李家茂和十多名雙節棍愛好者於2012年10月共同申請成立。每年10月31日定為協會成立紀念日。
第五條 本協會旨在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強身健體、鍛鍊意志,發揚雙節棍文化、弘揚中華武術精神。
第六條 基本活動
(一)培養會員對雙節棍及各類武術的興趣、和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二)定期組織開展雙節棍知識技能交流活動,努力提高每個會員的雙節棍技能和武術修養。
(三)積極參加各種文化藝術活動,組織雙節棍表演活動。
(四)加強和完善本協會的建設和管理,健全組織,挖掘和培養人才,有計畫地擴大隊伍,促進協會發展壯大。
(五)發揚雙節棍文化、弘揚中華武術精神。
第七條 任何人或組織不得更改協會名稱。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領導機構:設會長、副會長、財務部長、宣傳部長、特技部長和組織部長。
第九條 設協會常委會,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及其他特定人員組成。
第十條 部門機構
財務部,主要負責管理和監督社團各種財務收支活動。
宣傳部,主要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特技部,主要負責社團訓練和表演活動以及培養相關人才。
組織部,主要負責策劃活動方案開展組織工作。
第十一條 社團充分發揚民主、自由的精神,社團的各項決策均由協會常委會協商決定。社團的日常管理由會長和各部部長主持,全體成員監督實施。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協會成員的組成及入會條件
(一)本協會面向雲南師範大學內各院系、各年級、各專業在校生招收新成員。
(二)入會條件
(1)擁護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3)熱愛中華武術文化。
(三)入會流程
(1)到納新地點或直接聯繫相關負責人報名;
(2)協會組織面試;
(3)通過面試後,填寫資料入冊備檔,正式成為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會員。
第十三條 協會成員的退出
(一)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二)由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協會常委會同意即可退出社團。
(三)違法亂紀或違反相關制度等嚴重影響學校或協會名譽行為的,立即除名。
(四)若出現打架鬥毆,無論情節輕重,立即除名。
(五)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態度不積極或無故三次缺席協會例會的成員,經協會常委會研究可予以除名。
第十四條 協會規章制度
(一)應懷著積極健康的心態去認識、對待雙節棍。
(二)各會員之間要團結友善,珍惜彼此走到一起的緣分。
(三)各會員在玩鬧時,禁止用武器相互打鬧,以免傷到別人或自己。
(四)學習雙節棍,以增強技術為主,並注意對棍術的研究改進,吸取中華武術中刀棍術上精華,並大膽利用。
(五)禁止打架鬥毆,若出現,無論情節輕重,都將驅逐出本協會,所有責任自負。
(六)嚴格的出勤制度,在集體訓練時,積極參與,有事請假。
第十五條 安全保障
(一)練棍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磨練意志。
(二)日常練習注意事項
(1)日常練棍需做好準備活動,練習時注意距離,佩戴必要護具,保證安全;
(2)練習時要求動作規範,避免因為動作的不規範造成的傷害;
(3)會員間嚴禁用棍嬉戲;
(4)要量力而為,貴在認真;
(5)必備醫療藥品和學會急救方法。
(三)表演注意事項
(1)表演前做好訓練準備活動,活動各個關節,做到充分熱身;
(2)表演時不求快但求穩,避免因揮舞過快而脫手傷人。同時要注意身邊的隊員和事物,避免誤傷。

第四章 常委會工作例會

第十六條 常委會工作例會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由會長主持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社員必須按時到會和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故三次缺席例會,取消其成員資格。
第十七條 需要臨時召開會議時,由會長通知舉行。
第十八條 常委會職責
(一)社團人事任免提議。
(二)社團活動提議。
(三)負責社團的日常事務管理。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協會成員享有協會工作的參與權。
第二十條 協會成員享有協會人事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十一條 協會成員享有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施監督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協會成員享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協會成員享有執行本協會決議、完成協會安排的工作、自覺維護協會聲譽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六章 負責人產生程式和職權範圍

第二十五條 負責人產生程式
(一)會長及副會長人選必須是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成員,由上屆會長副會長提名經協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不得超過兩年。
(二)各部部長及副部長由各部上屆部長提名經協會常委會決議產生,任期不得超過兩年。
(三)協會教練由協會成員技術較好,品德優秀,加入協會半年以上,並得到常委會成員一致贊成者擔任。(協會不得聘請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教練,人數不得超過5人,教練可同時兼任其他職務。)
(四)以上各項選舉,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五)各負責人就職前必須當眾簽下《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負責人承諾書》方能就職。
(六)若負責人違反《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負責人承諾書》,協會常委會立即撤銷其職務。若情節嚴重,立即驅逐出本協會。
(七)《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負責人承諾書》一經通過,任何人不得修改其內容。
第二十六條 職權範圍
(一)會長
(1)會長是協會的最高負責人,全面主持、負責協會工作,對協會全體成員負責;
(2)學期開始制定工作計畫,期末作出工作總結;
(3)會長有最終決定權,一切活動須經會長同意,並由常委會表決通過方可執行;
(4)對各部工作進行具體分工,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促進各部門的協同合作。
(二)副會長
協助社長管理協會內部事務、主持管理表演、訓練等各項活動。
(三)財務部
(1)負責管理和監督協會各種財務收支活動;
(2)負責協會所需物品的採購。
(四)宣傳部
(1)負責協會內部事務;
(2)負責協會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3)負責人才庫的建立、健全、招新工作及協會會員檔案的管理。
(五)特技部
(1)負責表演及訓練相關事宜;
(2)為社團挖掘、培養相關人才。
(六)組織部
(1)做好每次會議相關記錄;
(2)積極組織社團活動並參與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七)教練團
(1)負責訓練所有會員相關技能;
(2)負責培養優秀人才,促進社團的發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須經協會常委一致決定,合理增加內容。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私自修改或增刪。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以本屆會長、簽字蓋章原件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常委會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 章程最終解釋權屬雲南師範大學盤龍棍道協會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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