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是在原先社團部的基礎上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促進各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推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依據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學院團委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的民眾性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
- 簡稱:旅院社聯
- 地點:中國 雲南 麗江
- 創立時間:2017年6月
- 從屬學校: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
宗旨,社聯組織機構及職能,旅院社聯的主要人員構成,旅院社聯的基本任務,旅院社聯的會員單位須知,社聯成員單位享有權利:,社聯會員單位應履行義務:,旅院社聯的會員單位,學生社團代表大會,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社團代表的權利:,社團代表的義務:,相關活動,章程附則,
宗旨
社聯組織機構及職能
社聯主席團職責(一)對主席工作安排進行討論並提出修改意見;
(二)對主席工作報告進行初審並提出意見;
(三)對社聯內部事務進行管理、決策;
(四)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監督。
職能部門職責
(一)秘書部:
召集、組織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議,並做好記錄;制定學生社團聯合會相關管理制度,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及各社團活動的資料分類歸檔管理工作;承擔學生社團聯合會物資管理,物品的添置、保管、借用、維護及社團活動場地借用等日常事務;組織對各個社團的考核評優工作。
(二)組宣部:
負責各學生社團註冊,學生社團聯合會各類重大活動的策劃,及時了解各社團的活動情況,與各社團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協作;承擔學生社團聯合會相關宣傳工作和對各個社團的宣傳資料進行初審(宣傳資料主要指宣傳手冊、彩頁、社團刊物等印刷品以及海報、公眾號推送內容)。加強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各社團的溝通,擴大學生社團和社聯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三)財務部:
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財務管理以及各社團財務審查,嚴格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督促社團財務負責人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督促定期匯報資金收支情況。
(四)項目部:
對學生社團聯合會及社團的所有活動進行統一規劃、安排,落實好各項活動的開展;對各學生社團活動策划進行審批,同時對活動跟進和活動材料的整理歸檔。
旅院社聯的主要人員構成
社聯現任秘書長(由院團委副書記徐瑞雪老師擔任)
社聯現任副秘書長(由2014會計系級學生楊淵擔任)
現任主席團(由2015級會計系學生孫晨瑋、費瀟、2015級藝術系學生姚加煒、高安琪)
秘書部現任部長(2016級旅遊系陳陽陽、2016級財管系李曉璇、2016級信科系張其旺)
組宣部現任部長(2016級文新系王曉玲、2016級信科系王煜、2016級藝術系俞盧江、李金旭)
財務部現任部長(2016級文新系邰玲雪、2016級藝術系趙永帥、2016級經管系楊歡、嚴雅琦)
項目部現任部長(2016級旅遊系松文揚、2016級外語系周佳萌、2016級信科系張嘯林)
旅院社聯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託學生社團這一載體,豐富學生生活,繁榮校園文化。
(二)倡導、組織、監督各社團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和社會服務活動,協調各社團的關係,代表所有社團之正當、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達和維護各社團的權利,做好學校與社團、社團與社團、社團與學生之間的橋樑和紐帶。
(三)積極加強學生社團聯合會自身建設,不斷完善社團聯合會規章制度與運行機制。
旅院社聯的會員單位須知
在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正式登記註冊的學生社團為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會員單位,享有相應的權利,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社聯成員單位享有權利:
(一)在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其組織章程,以達成其成員的共同意願為目的,開展各類活動;
(二)對於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實行監督;
(三)參加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的全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
社聯會員單位應履行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社團自身組織章程有序地開展活動,並維護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榮譽和利益;
(二)協助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開展各項活動;
(三)接受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統一管理及審核;
(四)在享受有關權利的同時,不得侵害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利益。
旅院社聯的會員單位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目前共有六大類37個社團隸屬於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
學生社團分類 | |
社團類別 | 社團名稱 |
公益實踐類 | 愛心社 |
大學生心理健康協會 | |
大學生創業就業互助聯盟 | |
學術科技類 | 微博協會 |
中文百科協會 | |
圍棋社 | |
語言文學類 | 朔日文學社 |
演講與辯論協會 | |
國風朗誦交流協會 | |
粵語協會 | |
愛閱讀協會 | |
書畫手工攝影類 | 書法協會 |
美術與設計協會 | |
電影協會 | |
攝影協會 | |
體育競技類 | 高爾夫協會 |
排球社 | |
羽毛球協會 | |
裁判協會 | |
網球社 | |
跆拳道協會 | |
足球社 | |
SKY極限運動社 | |
武術協會 | |
瑜伽社 | |
軍事愛好者協會 | |
電子競技社 | |
山野登山社 | |
文藝類 | LDK舞蹈協會 |
DCT動漫社 | |
B-box社 | |
吉他社 | |
漢風雅韻漢服社 | |
光音社 | |
打跳協會 | |
夢想話劇社 | |
茶藝協會 |
學生社團代表大會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是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遲,可根據當年實際工作情況提出建議,由社聯審議通過後召開。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社團根據大會籌備小組的要求,在社團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組織社團會員充分醞釀,根據多數人意見確定,按照多於應選名額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選人名單,在徵求代表候選人所在系推薦意見後提交該社團大會選舉產生。
社團代表的權利:
(一)提出修改《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的意見;
(二)監督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並有權利指出其存在問題;
(三)審議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提出的相關決議;
(四)有選舉社聯主席團的權利。
社團代表的義務:
(一)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校紀校規等相關管理規定。
(二)適時對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社團聯合會工作和社團發展提出相關建議和意見;
(三)聯繫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各學生社團會員,聽取會員的意見和建議,表達會員的意願和訴求;
(四)其他應由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代表大會履行的義務。
相關活動
社團負責人代表大會
各個學生社團負責人換屆選舉
學生社團招新活動
高雅藝術進校園之“拯救大兵友友”
協助各個社團活動順利展開
社聯幹事大會
年終總結大會
社團風采展
章程附則
各學生社團章程不得與本章程相違背,各學生社團章程與本章程相牴觸的規定或章程,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所有,最終解釋權歸學院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