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及區委關於加強
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上級政府、監察部門和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本區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決議和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承辦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調查處理全區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給予、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或黨組織的處分;受理黨的組織和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依法向有關黨組織發出紀檢建議書。
4、負責調查處理全區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其他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對違紀監察對象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發出監察建議書,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決定,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5、負責全區黨政紀案件的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黨員、幹部違紀傾向、特點和規律,總結案件查處工作和辦案經驗,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對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
6、協助區委、區政府全面推進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情況匯總。承擔區委、區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組辦公室和反腐敗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任務,分析研究新形勢下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工作理論研討,擬定全區紀檢監察工作的有關規定。
8、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制訂黨風廉政教育規劃,經常性地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9、負責全區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實行監督;負責收集整理市管幹部的廉政檔案和黨風廉政情況的考察;
10、承辦呂梁市紀委、監察局和區委、區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紀委常委會、全委會、監察局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委機關的檔案收發文處理、督辦、目標管理、檔案、保密、後勤、接待以及其它事務性工作,保管並監督使用紀委、監察局和紀委辦公室印章;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檔案,編髮紀檢監察信息;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有調查研究;承辦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內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作風建設。
黨風廉政監督室
負責綜合分析黨組織和
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提出報告;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執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抓好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並做好檢查督促和有關情況的綜合匯報工作;負責各項黨內監督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新提拔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和廉政回訪工作,做好區管幹部廉政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督促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各項工作,負責全區黨風廉政監督員的選聘、聯繫,並組織開展有關活動。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部署,組織對全區黨員、幹部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導;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區直屬部門(單位)和鄉鎮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和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區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行政效能監察中心的工作,對涉及行政執法部門的投拆進行初核,提出處理意見供領導決策。
信訪室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轉辦並督促、催辦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督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及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區監察局及有關領導同志要情況、要結果的信訪件(或案件);核查部分重要信訪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定期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做好信訪件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區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和區級機關各部門、各街道辦、鄉鎮黨組織、辦事處(政府)報批的案件;負責複審、覆核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做好受處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回訪教育工作;負責對受處分黨員、幹部處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辦理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的解除工作;做好案件的立卷歸檔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區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複查、備案、協審等工作。
案件檢查室
負責全區黨的組織和黨員、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指導全區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參與有關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案件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行業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組織開展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區糾風工作。 (七)案件檢查室
負責全區黨的組織和黨員、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黨紀、政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指導全區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參與有關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案件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級機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職能:綜合掌握全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動態,調查研究全區工作中出現的情況、新問題,組織協調全區機關效能建設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督促各鄉鎮、區直各部門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涉及本地、本單位的效能投訴問題,對各鄉鎮和區直各單位的效能投訴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調查、處理鄉鎮、區直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受理不服效能投訴工作機構對效能問題處理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