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工藝用離心式壓縮機是整個石油化工裝置中的關鍵部分,單機運行,造價高,設計製造周期長。中國國內石油化工行業業主有對重大機執行設備監理的基本觀點。對執行設備監理的離心式壓縮機出現的問題進行歸類總結,發現仍存在著許多由於設備製造階段的質量隱患而引起影響後序機組在業主現場安裝、調試及可靠穩定運行的問題。分析後發現,雖然項目執行了設備監理服務,但是設備監理服務商技術水平不一致,監理人員素質存在差異,導致設備監理服務水平存在差異,從而造成對整個機組的質量控制點存在盲區,缺項或漏項的現象。
2009年,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資裝備部責成上海眾深石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上海眾深)編制了中石化內部使用的離心式壓縮機製造過程質量驗收檢驗大綱,並經過中石化系統內部的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洛陽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和10餘個大型煉油企業討論通過,作為指導石油化工用離心式壓縮機質量驗收和監理的統一依據,檢驗大綱的推行對提升離心式壓縮機製造質量起到了十分明顯的效果。為了進一步提升設備監理服務行業的水平,因此,制定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0年10月,上海眾深向設備監理標準歸口單位全國設備監理工程諮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23)提出立項申請。
2011年8月,全國設備監理工程諮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標準立項的申請並在2011年12月批覆。
2012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技術要求》(20111561-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423(全國設備監理工程諮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4年10月1日,國家標準《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技術要求》(GB/T 31184-2014)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技術要求》(GB/T 31184-2014)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等同採用《設備工程監理規範》(GB/T 26429-2010)中界定的術語。
該標準的制定堅持了擴大標準適用性原則,沒有包括離心式壓縮機製造階段的全部技術細節,只是以製造工藝路線的主要監理控制點為基礎,兼顧國內主要製造廠家的製造技術工藝水平;且具有與《設備工程監理規範》(GB/T 26429-2010)兼容,在術語和定義等方面與《設備工程監理規範》(GB/T 26429-2010)協調一致。同時,標準的制定還堅持了儘量與國際接軌、採用成熟技術、兼顧業主利益和突出我國設備監理特色原則。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上海眾深石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賀立新、黃海鵬、孫亮亮、余靜、朱智強、李建橋。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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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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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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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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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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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與製造質量有關的監理控制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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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主要見證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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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工藝用離心式壓縮機主要種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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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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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技術要求》(GB/T 31184-2014)規定了與離心式壓縮機製造質量有關的設備監理的基本技術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煉油、乙烯、化肥、化工等裝置用離心式壓縮機組的製造監理。該標準不適用於齒輪整體増速型離心式壓縮機的製造監理。
引用檔案
| API Std617-2002 石油化學和氣體工業用軸流、離心壓縮機及膨脹機一壓縮機(Aentrifugal compressors and expander-compressors for petroleum, chemical, and gas industry)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技術要求》(GB/T 31184-2014)的發布實施,使離心式壓縮機製造監理服務專業技術水準進一步達到統一規範,並為其他設備監理專業技術要求提供範本。進一步推動中國設備監理服務行業的快速發展,為生產裝置安全運行和設備質量最優提供增添有力的支持,對相關設備監理服務行業的服務方、製造企業、行業監督等會起到引導和促進作用,並產生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