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決定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瀋陽軍區和市委、市政府、雞西軍分區以及上級國防動員委員會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會同市計委、建設、規劃、土地、消防等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定全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掌握下級人民防空辦公室完成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情況。
5.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原則、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質量管理。監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6.負責全市新建大、中型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檢查全市對城市新建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地下室建設項目的審批、設計審查、施工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及建成後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檢查、指導人防政策性收費工作。
7.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維護管理、安全管理和經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工程開發利用、維護管理、安全管理、經營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8.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規定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幹部業務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9.制定全市人防後方基地發展建設規劃,指導全市人防後方基地建設、管理及平戰結合工作。
內設機構
(一)原秘書科(保衛科)更名為綜合科。
職責: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文電、檔案、機要、信訪、計畫生育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察督辦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市人防系統文明單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原執法監察科更名為執法監督科。
職責: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規範人防系統行政執法業務建設,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工作。
(三)原計畫工程科更名為工程計畫科。
職責:負責編制全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參與編制和審核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情況;負責人防建設項目設計審核和報批;負責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及施工質量管理;負責新建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的計畫、質量、定額、技術管理,依法收取人防易地建設費;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負責管理全市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定型和產品引進與套用;管理全市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四)原平戰結合科更名為開發管理科。
職責:負責制定全市發展平戰結合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拆除、報廢及平戰結合綜合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市平戰結合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及消防、防汛等進行檢查;負責按規定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費;負責編制全市後方基地建設發展規劃與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管理。
(五)原指揮通信科更名為指揮科(應急救援科)。
職責:負責擬訂、組織實施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並組織演練;組織實施人防指揮中心自動化建設、人口疏散地域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負責組織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的擬制和實施;負責組織全市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落實人民防空宣傳內容;負責研究探討高科技條件下人防指揮自動化建設途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應急服務和保障方案。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進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組織實施燈火管制。
(六)原財務科(審計科)仍為財務科(審計科)。
職責: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專項經費的編制,審核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執行人防財務管理規定,實施會計核算,對縣(市)區人防財務獨立核算使用人防經費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綜合、監督、檢查、審計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人防國有資產的統計、審計等管理工作。
(七)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機構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八)其他事項
雞西市人防通信站更名為雞西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職責任務: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及警報通信保障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防警報通信建設、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及警報鳴放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所屬通信台站建設管理和業務培訓;負責國家、瀋陽軍區警報信號的傳遞發放、空中情報的蒐集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設備、警報器的維護管理和制式同一,指導全市通信技術改造和創新。戰時組織發放防空襲警報,保障指揮通信暢通。承擔人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值勤和演練保障;執行各級黨委、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人防部門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