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東縣農業局

雞東縣農業局;擬定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生產、質量監督、論證和農作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農業執法,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進一步規範農村市場和生產經營秩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產業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規則和管理制度,積極組織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解仲裁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雞東縣農業局
  • 地點:雞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附則,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及省各項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2、研究制定深化農村改革、穩定家庭聯產承包制、完善經營體制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村市場體系等方面的具體政策和措施,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五荒”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3、參與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編制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農業生產指導性計畫;研究制定發展農村和外向型農業的政策措施。
4、參與農業資金、物資計畫的分配和落實情況的協調工作,參與制定稅收、農業信貸和財政補貼計畫及實施意見;參與農用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購銷價格的調控工作;參與農業發展基金計畫分配工作,負責科教興農和支農資金的計畫分配工作,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扶貧救災資金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負責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科教興農、農科教結合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民“綠色證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6、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農村法制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政策措施,對有關涉農方面的法律、法規條文議案提出審核意見,審核農村收費項目標準,依法控制和減輕農民負擔。
7、負責研究制定發展貧困地區經濟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全縣農村的抗災救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指導農村能源建設開發利用工作。
8、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為縣委、縣政府領導農村經濟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9、綜合協調縣林業局、縣農業機械管理總站、水務局、畜牧總站、水產總站、多經總站、氣象局、縣社等部門的有關工作,以及協調縣農業銀行、縣商務和糧食局等部門有關涉農方面的工作,做好有關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方面的農村信訪接待工作。
10、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農業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抓好文明村建設工作。
11、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12、組織協調開展加強農業各項基礎建設活動,負責農業戰線的模範人物,農業生產先進單位評比推薦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雞東縣農業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政工股(黨委辦)
1、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
2、配合組織部、宣傳部做好黨建及宣傳工作;
3、負責婦女、共青團工作;
4、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及服務工作;
5、配合勞動人事部門,做好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6、負責系統的勞資工作。
(二)辦公室
1、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息、史志、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及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
2、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上級交辦提案的摧辦答覆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目標責任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生產模範人物、先進單位的評比推薦工作;
3、制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4、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及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專項資金及所屬單位離任審計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農業宣傳工作;
6、負責系統內部信訪接待和處理;
7、主管直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工作。
(三)生產辦公室
1、掌握了解全縣農業生產情況,動態信息,向市農委提供農情信息;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農業生產指標,綜合分析農業經濟形勢,提出解決的意見和措施;
2、負責全縣農情網路建設工作,指導農口產業的農情信息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年度農業生產指導性計畫工作;
3、協調解決各鄉鎮急缺的農用物資、資金;組織實施糧牧企一體化戰略,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豐富為農服務的內容,提高服務的水平,在更大範圍和更高層次上實現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調控農村各業發展比例速度;組織協調開展加強農業各項基礎建設活動;
4、負責農情和救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文明村建設工作;負責研究制定科教興農、農科教結合的有關政策;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教興農、農科教結合工作方案,推進農科教一體化戰略;
5、負責“綠色證書”發放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新能源建設工作;承擔縣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縣科教興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縣農科教結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編制審查匯總年度技改項目,協調落實技改、基建資金;組織開發利用新產品、推廣新技術;負責農口各總站招商引資情況的綜合匯總工作;
7、研究擬定農業產業結構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四)綠色食品開發管理辦公室
1、承擔綠色食品開發管理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落實和服務等職能;
2、負責全縣綠色食品開發、項目考察論證、立項、綠色食品申請材料的初審工作及標誌的組織申辦工作;
3、宣傳、引導和引進綠色食品的品種項目及組織綠色食品的技術和知識培訓;
4、制定綠色食品種植業、畜禽養殖業、食品加工業的技術操作規程,並負責其技術操作規程的監督管理及綠色食品質量的監測管理;
5、制定綠色食品產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
6、開發、扶持、保護和促進綠色食品產業的發展;
7、負責本地綠色食品市場管理,並會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和衛生行政等部門對全縣的綠色食品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雞東縣綠色食品對外的統一宣傳,擴大綠色雞東的影響。
(五) 政策法規經營管理與執法辦公室
1、調查研究深化農村體制改革,提出穩定承包責任制,經營體制的意見;研究指導農業各產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2、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3、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鑑定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農民負擔和土地承包方面的信訪接待和處理;
4、研究擬定全縣農民負擔監控的具體政策措施;審核全縣農村收費項目和標準監督檢查加重農民負擔的嚴重違法案件;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與人均收入的內部審計;
5、負責“五荒”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
6、全面加強農業執法,推進農業綜合執法,進一步規範農村市場和生產經營秩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產業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六)扶貧與農村勞動力轉移辦公室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當好縣委、政府扶貧開發工作的參謀和助手。
2、研究擬定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思路、政策、規劃以及發展目標,經上級扶貧領導機構批准後積極組織實施。
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扶貧部門、財政部門關於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有關制度,積極協助本級財政部門管好用活上級財政部門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因地制宜、適時制定扶貧開發工作計畫,及時監督和檢查扶貧項目的實施及落實情況。
4、管理好我縣的各項扶貧項目,積極與財政、計畫、金融及相關涉農部門協調審定好扶貧項目,配合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黑龍江省農村勞動力轉移辦法;負責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實施;
6、負責全縣農村勞動力輸出的協調、聯絡及信息交流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項目,對農村富餘勞動力進行引導性培訓及技能性培訓,並向非農產業轉移工作;
8、負責統計、監測、管理全縣農村勞動力資源及黑龍江省農村勞動力轉移月報表的上報工作。

人員編制

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工勤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兼書記1職,副局長3職,副書記兼紀檢書記1職,股長6職。

其它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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