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簡史,組成,表演大廳設計,
基本含義
雜技場建築指的是供表演各種雜技藝術之用的公共建築。
簡史
古希臘羅馬的雜技藝術演出場所是由流動性的篷帳式雜技場逐漸轉向固定式雜技場建築的。羅馬大角斗場是一座露天雜技場建築,可容觀眾達5萬人。18世紀末葉,莫斯科、倫敦、巴黎都建起了固定式的雜技場。19世紀中葉,歐洲多數大城市也紛紛建立。中國第一座固定式的雜技場是上海雜技場。由於雜技表演的難度大,節目更新較慢,固定的雜技場不容易保持高上座率,因此在許多國家仍然採取巡迴演出方式,使用臨時組裝的篷帳式雜技場。現代雜技場建築除供室內雜技、馬戲表演之外,還可供水上競技表演之用。
組成
一般可分為三個部分。①前廳部分,包括門廳、休息廳、售票處、小賣部等;②表演大廳(觀眾廳)部分,包括觀眾席、舞台、音樂伴奏台、燈光控制室等;③後台部分,包括演員化裝、服裝、道具間、練功房、動物房和動物訓練活動場地等。此外,按需要配置變電所、空調機房等輔助用房。
表演大廳設計
雜技場表演大廳的中央設有一直徑約13米(即40英尺,國際上常用的尺寸)的圓形舞台,舞台上部空間高15米以上。觀眾席一般為階梯式環形看台圍繞著圓形舞台,每排觀眾都有良好的視線和聽覺條件。表演大廳多用圓形、橢圓形或多角形平面和大跨度拱形屋架,以適應在地面或空中表演雜技藝術供全場觀賞的需要。圓形平面的觀眾席容納量大,還可縮短觀眾和表演區之間的視距。圓形舞台的邊緣有一道環形“馬圈”,是木制或磚砌成的矮隔斷,作為舞台與觀眾之間的分界。舞台台面一般採用富有彈性的木地板。在台面和觀眾席過道以及馬圈之間還要設定暗鉤,作為演出時臨時固定道具的繩索之用。表演大廳屋架平頂下裝置機械活動吊臂和繩索吊環,供空中表演之用。圍繞舞台的上空設環形天橋吊架,裝置照明燈具等設備。音樂伴奏台設在樂隊指揮能看清演員出場和表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