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引進優秀人才公寓式周轉用房使用和管理辦法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重點企業引進人才扶持辦法>的通知》(黑政發〔2014〕32號)和省委組織部等8家單位《關於印發<黑龍江省人才公寓建設及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財政補貼辦法>的通知》(黑組發〔2017〕1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引進人才的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決定為我市引進的優秀人才提供公寓式周轉用房(以下簡稱人才公寓)。為加強人才公寓的科學管理,使其更好地發揮促進引進和留住人才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引進優秀人才公寓式周轉用房使用和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28日
  • 發布單位:雙鴨山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人才公寓是指以“政府建設、統籌安排、統一管理、市場化運營”為原則,為我市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從域外引進的優秀人才提供的周轉性或臨時性住房。
第二章 適用範圍及住房標準
第三條雙鴨山市城區內(市直和各區)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均可為其引進的人才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重點企業是指對我市經濟發展具有較強拉動作用或示範效應、對財政收入增長有較大貢獻的企業(中、省直企業除外)。
(一)年營業收入穩定盈利業績較好,從業人員100人以上的大中型工業企業;
(二)納入省政府年度重點推進產業項目的企業;
(三)擁有國家或省級以上技術中心的工業企業;
(四)技術企業;
(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所屬技術成果產業化的企業。
第四條 申請人才公寓的人才是指我市事業單位、重點企業引進(含柔性引進)的,在我市無住房的專業技術人才。
(一)事業單位從域外引進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才,進入我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後人才;
(二)事業單位從域外引進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具有統招本科學歷的專業技術人才;
(三)重點企業引進的副總、總工程師及以上高級管理人才,被聘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具有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才;
(四)重點企業引進的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具有碩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
(五)重點企業引進的具有較強科研攻關能力、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和生產訣竅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承擔國家、省、市各類項目的成員;
(六)重點企業引進的“985”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七)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引進的特殊和急需、緊缺人才;
(八)其他情況的特殊人才。
第五條 人才公寓為精裝修公寓式住房,共三類戶型:81.23—88.90平方米戶型、62.36—66.86平方米戶型、55.59—59.96平方米戶型。
第六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項人員可申請入住81.23—88.90平方米戶型,第四條第(二)項、第(四)項人員可申請入住62.36—66.86平方米戶型。前述人員根據工作需要,經審核認定後,可長期入住人才公寓。
第(五)項至第(八)項人員屬於照顧性居住人員。未婚人員只能申請55.59—59.96平方米戶型。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只能申請1套住房。
在房源緊張的情況下,有符合第四條第(一)(二)(三)(四)項的優秀人才入住,照顧性居住人員需將房屋騰退。
第三章 申辦程式
第七條 引進人才的單位和企業為申請單位,負責申請、申報,協助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核查及日常運營管理工作。
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申請單位提交的入住申請及材料初審、條件認定、複審核查等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房屋分配工作。日常運營管理及維修維護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委託專業運營機構負責。
第八條 人才公寓按照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或企業所在區人社局)初審,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複審,經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簽批後,予以批覆。
(一)申請:符合入住條件的申請人由本人及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雙鴨山市引進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申請表》,同時提供單位相關資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明、專業職稱證明、職業資格證明、聘用證書(勞動契約)、任職檔案、工資證明、專利證明、工作業績證明等材料(原件、複印件),外籍人員還需提供來華工作許可、護照等材料(原件、複印件),以及在雙鴨山市無住房承諾書和其他認定入住資格需要的材料。
(二)初審:單位主管部門或區人社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向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報送書面申請及佐證材料。
(三)複審: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人的申請提交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進行複審,依據複審結果出具審批意見,報送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批,並向申請單位反饋。
(四)入住:申請單位持審批後的《雙鴨山市引進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申請表》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登記、分配、備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簽發入住通知單,申請人持入住通知單到委託運營機構簽訂入住協定、辦理入住手續。
第九條入住協定實行“一年一簽”動態管理。經審核認定符合繼續入住條件的可續簽入住協定。
第四章 運營管理
第十條 人才公寓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委託專業運營機構運營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確定委託事項及服務標準,並對運營機構服務質量及履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運營機構負責人才公寓及配套設施日常運營管理及維護維修;管理費用列入政府預算。
第十一條居住人按入住協定繳納物業以及水、電、氣、供暖等費用。
第十二條 人才公寓按標準進行一次性裝修,使用人不得對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擴(改)建,以及擅自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
第五章 退 出
第十三條 在居住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報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向申請單位出具收回人才公寓書面通知,房屋騰退事宜按照入住協定執行。
(一)已在市區購買(包括入住對象的配偶、未婚子女)或企業已分配住房的;
(二)調離本市或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申請單位須在解除勞動關係後10個工作日內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退房手續;
(三)居住期滿,沒有續簽入住協定的;
(四)連續3個月不居住的(特殊情況除外);
(五)存在弄虛作假、擅自轉借、轉租、調串居住對象或改變住房用途行為的;
(六)違犯法律,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
(七)居住期內不良居住記錄累計達到2條的;
(八)違反入住協定有關條款的;
(九)其他不符合入住條件的。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居住人所在單位要按照入住協定等有關約定,切實承擔起對居住人的監督管理職責,並配合相關部門的考評、核查工作。
第十五條 市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對審批入住人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虛報瞞報、偽造材料等手段獲取周轉房的,一經查實,除按同期同類房屋市場租賃價格追繳租金外,將取消申請單位使用周轉房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相關條款由人才公寓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雙鴨山市引進優秀人才公寓式周轉用房使用和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政策解讀

為了滿足雙鴨山重點企業事業人才的居住需求,更好的服務重點企業事業,根據重點企業事業人才培育工作實際,制定了《雙鴨山市引進優秀人才公寓式周轉用房使用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於出台背景是什麼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省委十二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科學管理我市人才公寓,更好地發揮和促進引進和留住人才的作用。
二、關於《管理辦法的》的目的是什麼
答:全面貫徹落實全省人才引進和培養政策,圍繞全市發展,堅持人才強市戰略,千方百計引進人才、不遺餘力培養人才、想方設法激勵人才、形成合力凝聚人才,為我市創造良好的引智環境,為引進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良好的物質保證。
三、關於《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此次出台的《管理辦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圍繞打造以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為支撐、重點關注培育企業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重大項目人才的安居工作。為培育企業事業加快構建系統完備、全面覆蓋、高效便捷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保障制度,為雙鴨山市建設提供持續動力和支撐。
《管理辦法》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管理辦法》共分七章,十七條。分別為總則、適用範圍及住房標準、申辦程式、運營管理、租金補貼、退出、監督檢查和附則。
(一)定義及職責管理辦法所稱人才公寓是指以“政府建設、統籌安排、統一管理、市場化運營”為原則,為我市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重點建設項目單位從域外引進的優秀人才提供的周轉性或臨時性住房。
(二)適用範圍。我市城區內(市直、四區)機關、事業單位和重點企業、重點建設項目單位均可為其引進的優秀人才申請入住人才公寓。優秀人才是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重點企業或重點建設項目單位引進(含柔性引進)的,在雙鴨山無住房的各類經營管理或專業技術人才。
(三)申辦程式。人才公寓按照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或企業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複審,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入住備案。入住協定實行“一年一簽”動態管理,符合繼續入住條件的可申請續簽。
(四)運營管理。人才公寓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委託專業運營機構運營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確定委託事項及服務標準,並對運營機構服務質量及履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運營機構負責人才公寓及配套設施日常運營管理及維護維修。
(五)退出在居住期內已購買或已分配住房的、調離本市或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的、連續三個月不居住的、有弄虛作假擅自轉借轉租或改變住房用途行為的、違犯法律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不良居住記錄累計達到2條的、違反入住協定有關條款的和有其它不符合入住條件的,由運營機構報市人社局和市房產管理局批准,終止協定。
(六)監督檢查使用人所在單位承擔對使用人的監督管理職責,並配合相關部門的考評、核查工作。市人社局和房產管理局定期對審批入住人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虛報瞞報、偽造材料等手段獲取周轉房的,按同類房屋市場租賃價追繳租金外,並取消申請單位申請使用周轉房資格。
七)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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