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項主審制

雙項主審制即選用“項目主審”與“計算機主審”相結合進行審計。
如深圳辦在審計項目組織管理實行“雙項主審制”,對已經開始的中糧油公司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選出項目主審和計算機主審,同時並進,一-齊發力,在審計項目中除了形成正常的審計報告外,還形成計算機輔助審計報告。以此大力推進計算機輔助審計的套用,提高審計創新能力和審計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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