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犯罪原則

所謂雙重犯罪原則,又稱相同原則,是指可引渡的犯罪必須是請求引渡國家和被請求引渡國家雙方都認為是犯罪的行為。

(principle of double criminality)或“相同原則”(principle of identity):成為引渡理由的行為必須是請求引渡國和被請求引渡國雙方法律都認為是犯罪的行為。 所控罪行應達到一定的嚴重性。輕微罪行如不構成規定的處罰標準則可以不予引渡。 同時,雙重犯罪原則也是我國不準予引渡的條件之一。
我國刑法的保護管轄原則的具體適用條件中,應當同時遵循三個條件:
1,侵犯的是我國國家或公民的利益,在犯罪人,犯罪地與中國無關時適用。
2,行為人的行為是重罪,即我國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
3,行為地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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