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題名
以董事會結構為例的研究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鄧健著
導師
李凱指導
學科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東北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6
關鍵字
上市公司 法人治理結構 股權結構 董事會 企業績效
館藏號
F279.24
館藏目錄
2009\F279.24\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重治理關係的權衡分析
- 作者:鄧健
中文摘要,研究工作,
中文摘要
本文從雙重治理關係權衡的角度研究股權集中條件下的公司治理問題。其基本立論是:雙重治理關係的權衡實質上就是大股東監督效應和侵占效應之間的權衡,而這種權衡具體則體現在對大股東的控制權私人收益的選擇上。因此公司治理問題的本質就是通過對控制權私人收益的權衡選擇來激勵大股東的監督效應,同時抑制大股東的侵占效應。 國內外的眾多研究都表明,所有權集中是世界大多數國家公司股權結構的主導形態。而在股權集中的治理模式下,公司治理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就不再僅僅是傳統的股東和經理層之間的代理問題,還包括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與代理問題。但目前國內外的相關研究大多都是分別分析這兩類治理關係,或者只強調對大股東侵占的治理而完全忽視了對大股東監督效應的分析,或者直接將大股東的監督作用視為股權集中的前提。這種單一治理關係分析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無法分析兩類治理關係之間既互相依賴又互相矛盾的依存性,因而決定了其無法清楚地刻畫大股東治理在整個公司治理體系中的作用,其所提出的治理對策也缺乏現實針對性。另外雙重治理分析對於我國目前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為在我國的上市公司治理中不僅有“所有者缺位”所導致的對管理層監督不足的問題,同時大股東濫用控制權侵占小股東權益的現象也廣泛存在。這也決定了我們在股權比較集中的條件下,必須尋求改善大股東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機制運作效率的有效途徑。 有鑒於此,本文在雙重治理關係的框架內分析大股東治理問題,並根據兩類治理關係之間的權衡對公司治理理論中的一些重要問題給出了全新的詮釋。
研究工作
本論文主要完成了以下幾方面的研究工作: (1)在以雙重治理關係為主線對大股東治理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加以述評的基礎上,本文討論了外生的股權結構對治理關係的決定性影響,進而對集中的股權結構下的雙重治理關係加以簡要說明,並從雙重治理關係之間的相關性以及治理機制的雙重性兩方面說明了對雙重治理關係進行權衡分析的必要性。進而,我們構建了雙重治理權衡分析的總體框架,即股權集中決定了雙重治理關係的本質就是大股東的監督效應和侵占效應的相互影響,而雙重治理關係的權衡直接決定了治理機制的適應性,治理機制的適應性進而影響企業績效。並且,為了通過董事會結構考察雙重治理關係的權衡對企業績效的影響,本文也分析了董事會結構影響企業績效的具體機制。 (2)本文分別探討了大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監督效應以及大股東與小股東的侵占效應。首先討論了傳統單一治理關係下股東與管理層的治理衝突,並通過模型分析了雙重治理關係中大股東對管理層監督的有效性,大股東持股的集中可以解決監督的外部性問題,而控制權私人收益的存在也為大股東監督提供了額外的激勵。其次,本文也通過模型論證是由於大股東與外部中小股東從企業中獲利方式的不同導致了二者之間存在著利益衝突,這一衝突集中表現為大股東的控制權私人收益上。並分析了對大股東侵占相應治理機制,以及董事會治理對大股東侵占效應的制約作用,在此基礎上重點討論了董事會結構與大股東侵占之間的相互關係。 (3)本文通過數理模型說明,大股東控制權私人收益在兩類治理關係中的雙重作用決定了雙重治理之間的權衡關係。大股東之所以有對管理層監督的動因(或激勵)在於其除了可按照持股比例獲得正常的投資收益外,還能夠獲得控制權私人收益。但在大股東與小股東的治理關係中,控制權私人收益卻是大股東侵占效應的來源。企業價值(股東權益)的最大化要求既發揮大股東的監督效應又要控制大股東的侵占效應,因此就必須對雙重治理關係加以權衡。其次,對雙重治理關係的權衡也決定了相應的治理機制在效率上的差異性。由於這種雙重治理的權衡是由治理關係內生決定的,所以對其的治理也必須通過治理主體之間的內部的利益博弈機制來實現。在此基礎上,我們也通過模型說明了法律保護(外部治理)和股權制衡(內部治理)兩種典型的治理機制對於雙重治理權衡的影響。進而,我們也簡單描述了由雙重治理的權衡關係所決定的最優的股權結構。 (4)本文在“雙重治理關係——董事會結構——企業績效”的分析框架內,對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結構與績效的實證研究,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監控和對中小股東保護的雙重作用。根據前文對雙重治理權衡關係的分析,並結合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現實特徵,提出一系列假設,在充分考慮國外的研究以及國內研究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結構進行了實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