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雙語譯林:太陽照常升起
- 譯者:馮濤
- 出版日期:2009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英語
- ISBN:9787544708418, 7544708411
- 品牌:江蘇譯林
- 作者:歐內斯特·海明威 (Ernest Hemingway)
- 出版社:鳳凰出版傳媒集團,譯林出版社
- 頁數:387頁
- 開本:16
- 定價:27.5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媒體推薦,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太陽照常升起(英漢雙語)》:諾獎作家代表作,《時代》雜誌評選出的百部傳世經典之一。這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長篇小說,作者藉此成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並以此書開創了海明威式的獨特文風。美國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脊椎受傷,失去性能力,戰後在巴黎任記者時與英國人阿施利夫人相愛。夫人一味追求享樂,而他只能借酒澆愁。兩人和一幫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納參加鬥牛節,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絕了猶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卻迷上了年僅十九歲的鬥牛士羅梅羅。然而,在相處了一段日子以後,由於雙方年齡實在懸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毀掉純潔青年的前程,這段戀情黯然告終。夫人最終回到了巴恩斯身邊,儘管雙方都清楚,彼此永遠也不能真正地結合在一起……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 歐內斯特·海明威 (Hemingway.E.) 譯者:馮濤
歐內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國20世紀最著名的作家之一,是美國“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1954年因《老人與海》獲諾貝爾文學獎。海明威簡潔的文風,對20世紀美國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歐內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國20世紀最著名的作家之一,是美國“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1954年因《老人與海》獲諾貝爾文學獎。海明威簡潔的文風,對20世紀美國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媒體推薦
海明威是當代最偉大的自然主義作家之一。他敢於突破傳統,創造新的風格和手法來適應題材的需要。
——威拉德·索普
——威拉德·索普
文摘
第一章
羅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頓的中量級拳擊冠軍。別以為我會拿一個拳擊冠軍的頭銜太當回事,不過這對科恩來說可就意義重大了。他並不喜歡拳擊,事實上他討厭它,可他滿心痛苦又一心一意地學著打拳,以此來抵消他身為一個猶太人在普林斯頓感受到的自卑和羞怯。知道能把任何一個瞧他不起的傢伙打倒在地,讓他心底里覺得相當安慰,雖說他本身是個很害羞又很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裡,從不跟人打架鬥毆。他是斯拜德·凱利的明星學員。斯拜德·凱利把他手下所有的年輕紳士都照次輕量級拳擊手的模式來訓練,不管他們的體重是105磅還是205磅。不過這辦法看來很適合科恩。他的出拳速度確實很快。他進步如此神速,斯拜德於是馬上安排他跟高手過招,結果他終身落下了個扁鼻子。這使科恩更加厭惡打拳了,不過也給了他一種異樣的滿足感,而且他的鼻子確實也更好看了些。在普林斯頓的最後一年,他書讀得太多了,結果戴上了眼鏡。我碰到過的他的同班同學中,沒有一個記得他,他們甚至不記得他曾是什麼中量級拳擊冠軍。
我對所有貌似坦率和單純的人統統信不過,尤其是他們的故事編得格外圓乎的時候,我一直就懷疑羅伯特·科恩從來就沒得過什麼中量級拳擊冠軍,他那個鼻子也許是被一匹馬給踩的,要么也許是他媽媽懷著他的時候受了什麼驚嚇或是看到了什麼精怪,再要么也許是他小時候撞在了什麼東西上,可是最終還是有人向我證實了科恩的經歷並非是瞎編,此人正是斯拜德·凱利本人。斯拜德·凱利非但記得科恩,他還時常惦記著他這位得意門生後來到底怎么樣了。
羅伯特·科恩的父系是紐約最富有的猶太家族之一,母系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進普林斯頓前的大學預科是在一所軍校讀的,他是校橄欖球隊出色的邊鋒,沒人使他產生什麼種族意識。甚至沒人使他覺得自己是個猶太人,所以他也就沒覺得跟任何人有任何不同,直到他進了普林斯頓。他是個厚道小伙子,是個友善的年輕人,而且非常害羞,這就更使他覺得痛苦不堪。他就通過打拳來發泄,最後帶著痛苦的自我意識和一個被打扁了的鼻子從普林斯頓畢業,跟第一個好心待他的姑娘結了婚。他結婚五年,生了三個孩子,把父親留給他的那五萬美元揮霍殆盡,遺產的其他部分歸他母親所有。這些年來,跟一個富有妻子的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把他的脾氣消磨得相當討人厭;等他終於下定決心要離開他妻子了,她卻先一步把他給甩了,跟一個微型人像畫家跑了。好幾個月來他一直考慮要離開他妻子,卻又覺得就這么把她給拋棄未免過於殘忍,所以並沒有付諸行動,她這么一走雖大出他意外,卻也大有益處。
離婚手續辦妥以後,羅伯特·科恩動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亞,他混跡於文人圈子裡,他那五萬美元尚有少量剩餘,很快他就拿來支持一家文藝評論雜誌。這家雜誌創刊於加利福尼亞的卡梅爾,在麻薩諸塞的普羅文斯敦停刊。起先科恩純粹被視做一位贊助人,名字也只出現在著作權頁上的顧問欄內,後來卻成了雜誌唯一的編輯。這可是他的錢,而且他發現他很享受做編輯的權利。當維持這家雜誌的開支變得過於龐大,他不得不放棄時,他還是頗有些惋惜的。
不過到了那個時候,他又有別的事情要操心了。他已經被一位想借那本雜誌上位的女士給抓到了手心裡。此人非常強勢,科恩根本就別想逃出她的手掌心。再說他還確定他愛她。等這位女士看明白了那本雜誌成不了器了,她就有些厭棄科恩,於是決定在還有點東西可撈的時候趕快撈一把,所以她極力慫恿科恩到歐洲去,說是科恩可以在歐洲寫作。他們就這樣來到了歐洲,這裡是那位女士就學的舊遊之地,待了三年。這三年里,頭一年花在旅遊上,後兩年在巴黎度過。羅伯特·科恩一共有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在下。布拉多克斯是他文人圈子裡的朋友,我則跟他一起打網球。
把他捏在手心裡的那位女士芳名弗朗西絲,在第二年年尾發現自己已經容顏不再,於是對羅伯特的態度也由過去漫不經心地占有他、盤剝他轉而斷然決定他應該娶她。在這時候,羅伯特的媽媽又給他安排了一筆津貼,每月三百美元。我相信在兩年半的時間裡,羅伯特·科恩眼睛裡根本就沒有過別的女人。他過得相當幸福,只不過跟住在歐洲的很多美國人一樣,他覺得還是住在美國好。他還發現自己能寫點東西,他寫了本小說,雖說相當差勁,也並沒有日後評論界批得那么糟。他讀了很多書,打打網球,還在當地的一個健身房打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那位女士待他的態度,是有天晚上我們三個一起用餐之後。我們先在大馬路飯店用過餐,然後去凡爾賽咖啡館喝咖啡。喝罷咖啡後又喝了幾杯fines,我就說我得走了。科恩剛剛說起我們兩個應該在周末的時候來次小旅行,他想出城去痛痛快快地來次遠足。我建議我們先飛到斯特拉斯堡,然後去爬聖奧迪爾山,或是阿爾薩斯地區別的什麼鄉野地方。“我認識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帶我們在城裡好好轉轉。”我說。
桌子底下有人踢了我一腳。我以為是無意中碰到的,就繼續說下去:“她在那兒已經住了有兩年了,對那個城市可說是了如指掌,是個很棒的姑娘。”
我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腳,仔細一看,發現羅伯特的那位女士弗朗西絲正繃著臉,下巴抬得老高呢。
“該死,”我說,“幹嗎要去什麼斯特拉斯堡?我們可以北上布魯日,要么去阿登高地‘地不賴嘛。”
科恩明顯鬆了一口氣。我也沒再挨踢。我道了聲晚安就此告辭。科恩說他想買份報紙,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說,“你老兄幹嗎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沒見弗朗西絲是什麼臉色嗎?”
“沒有,我幹嗎要看她的臉色?如果我認識一個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這乾弗朗西絲什麼鳥事?”
“沒任何區別。只要是姑娘都不成。我就不能去了,就這么回事。”
“別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絲。只要出現什麼姑娘就堅決不成。你沒見她剛才的臉色?”
“好吧,好吧,”我說,“那就去桑利得了。”
“別生氣喔。”
“我不生氣。桑利是個好地方,我們可以住在大雄鹿飯店,到森林裡遠足,然後回家。”
“好,那挺好的。”
“好了,明天球場上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回頭朝咖啡館走去。
“你忘了買份報紙了。”我提醒他。
“提醒得是。”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報亭。“你沒生氣吧,傑克?”他拿著報紙轉身問我。
“我幹嗎要生氣?”
“網球場上見。”他說。我看著他手拿報紙走回咖啡館。我挺喜歡他的,可她顯然讓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第二章
那年冬天羅伯特·科恩帶著他的小說回了趟美國,小說被一家相當不錯的出版社接受了。我聽說出門前他們大吵了一架,我覺得弗朗西絲就是這么失去了他,因為紐約有好幾個女人都待他不錯,他回來以後也真是今非昔比了。他對美國更加熱衷,也不再那么單純那么友善了。有幾位出版商對他的小說給予了相當高的評價,這也著實沖昏了他的頭腦。然後就有好幾個女人煞費苦心地討好他,這么一來他的見識可就大大改觀了。有四年的時間他的眼界就完全局限在他妻子身上。三年或者幾乎三年以來。他的眼裡又只有弗朗西絲。我敢肯定,他這輩子都從來沒有戀愛過。
他在大學的那段日子實在糟心,心灰意懶之下逃到了婚姻里,而等他發現他並非第一任妻子眼中的一切時,弗朗西絲又趁虛而人,一把把他給抓在了手心裡。他雖沒真正戀愛過,卻也認識到他對女人並非沒有吸引力,一個女人喜歡他並想跟他住在一起可不僅僅托賴神賜的奇蹟。這使他的態度有所改變,變得不太那么容易相與了。而且,他在紐約的時候曾跟幾個親戚打過幾場很險的橋牌,下的賭注都超出了他的償付能力,好在他牌好,還贏了好幾百美元。這使得他對自己的橋牌技藝頗為自負起來,說過好幾回,一個人要是迫不得已,總歸還可以靠打橋牌為生。
還出了另外一件事。他一直都在讀W.H.哈德遜。這聽起來像是一種無害的消遣,可是科恩把那本“紫色土地”一讀再讀。“紫色土地”如果讀得太晚就是本很危險的書了。它講述的是一位完美無缺的英國紳士在一片極富浪漫氣息的土地上經歷的一系列極具想像力的風流歷險,其中的風光描寫極為精彩。可是一個已經三十四歲的男人若是把它當做了人生指南可就很不安全了,這就好比一個同齡的男人抱著一整套比這個還實際些的阿爾傑的著作,從法國修道院直接奔赴華爾街一樣不靠譜。
羅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頓的中量級拳擊冠軍。別以為我會拿一個拳擊冠軍的頭銜太當回事,不過這對科恩來說可就意義重大了。他並不喜歡拳擊,事實上他討厭它,可他滿心痛苦又一心一意地學著打拳,以此來抵消他身為一個猶太人在普林斯頓感受到的自卑和羞怯。知道能把任何一個瞧他不起的傢伙打倒在地,讓他心底里覺得相當安慰,雖說他本身是個很害羞又很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裡,從不跟人打架鬥毆。他是斯拜德·凱利的明星學員。斯拜德·凱利把他手下所有的年輕紳士都照次輕量級拳擊手的模式來訓練,不管他們的體重是105磅還是205磅。不過這辦法看來很適合科恩。他的出拳速度確實很快。他進步如此神速,斯拜德於是馬上安排他跟高手過招,結果他終身落下了個扁鼻子。這使科恩更加厭惡打拳了,不過也給了他一種異樣的滿足感,而且他的鼻子確實也更好看了些。在普林斯頓的最後一年,他書讀得太多了,結果戴上了眼鏡。我碰到過的他的同班同學中,沒有一個記得他,他們甚至不記得他曾是什麼中量級拳擊冠軍。
我對所有貌似坦率和單純的人統統信不過,尤其是他們的故事編得格外圓乎的時候,我一直就懷疑羅伯特·科恩從來就沒得過什麼中量級拳擊冠軍,他那個鼻子也許是被一匹馬給踩的,要么也許是他媽媽懷著他的時候受了什麼驚嚇或是看到了什麼精怪,再要么也許是他小時候撞在了什麼東西上,可是最終還是有人向我證實了科恩的經歷並非是瞎編,此人正是斯拜德·凱利本人。斯拜德·凱利非但記得科恩,他還時常惦記著他這位得意門生後來到底怎么樣了。
羅伯特·科恩的父系是紐約最富有的猶太家族之一,母系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進普林斯頓前的大學預科是在一所軍校讀的,他是校橄欖球隊出色的邊鋒,沒人使他產生什麼種族意識。甚至沒人使他覺得自己是個猶太人,所以他也就沒覺得跟任何人有任何不同,直到他進了普林斯頓。他是個厚道小伙子,是個友善的年輕人,而且非常害羞,這就更使他覺得痛苦不堪。他就通過打拳來發泄,最後帶著痛苦的自我意識和一個被打扁了的鼻子從普林斯頓畢業,跟第一個好心待他的姑娘結了婚。他結婚五年,生了三個孩子,把父親留給他的那五萬美元揮霍殆盡,遺產的其他部分歸他母親所有。這些年來,跟一個富有妻子的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把他的脾氣消磨得相當討人厭;等他終於下定決心要離開他妻子了,她卻先一步把他給甩了,跟一個微型人像畫家跑了。好幾個月來他一直考慮要離開他妻子,卻又覺得就這么把她給拋棄未免過於殘忍,所以並沒有付諸行動,她這么一走雖大出他意外,卻也大有益處。
離婚手續辦妥以後,羅伯特·科恩動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亞,他混跡於文人圈子裡,他那五萬美元尚有少量剩餘,很快他就拿來支持一家文藝評論雜誌。這家雜誌創刊於加利福尼亞的卡梅爾,在麻薩諸塞的普羅文斯敦停刊。起先科恩純粹被視做一位贊助人,名字也只出現在著作權頁上的顧問欄內,後來卻成了雜誌唯一的編輯。這可是他的錢,而且他發現他很享受做編輯的權利。當維持這家雜誌的開支變得過於龐大,他不得不放棄時,他還是頗有些惋惜的。
不過到了那個時候,他又有別的事情要操心了。他已經被一位想借那本雜誌上位的女士給抓到了手心裡。此人非常強勢,科恩根本就別想逃出她的手掌心。再說他還確定他愛她。等這位女士看明白了那本雜誌成不了器了,她就有些厭棄科恩,於是決定在還有點東西可撈的時候趕快撈一把,所以她極力慫恿科恩到歐洲去,說是科恩可以在歐洲寫作。他們就這樣來到了歐洲,這裡是那位女士就學的舊遊之地,待了三年。這三年里,頭一年花在旅遊上,後兩年在巴黎度過。羅伯特·科恩一共有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在下。布拉多克斯是他文人圈子裡的朋友,我則跟他一起打網球。
把他捏在手心裡的那位女士芳名弗朗西絲,在第二年年尾發現自己已經容顏不再,於是對羅伯特的態度也由過去漫不經心地占有他、盤剝他轉而斷然決定他應該娶她。在這時候,羅伯特的媽媽又給他安排了一筆津貼,每月三百美元。我相信在兩年半的時間裡,羅伯特·科恩眼睛裡根本就沒有過別的女人。他過得相當幸福,只不過跟住在歐洲的很多美國人一樣,他覺得還是住在美國好。他還發現自己能寫點東西,他寫了本小說,雖說相當差勁,也並沒有日後評論界批得那么糟。他讀了很多書,打打網球,還在當地的一個健身房打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那位女士待他的態度,是有天晚上我們三個一起用餐之後。我們先在大馬路飯店用過餐,然後去凡爾賽咖啡館喝咖啡。喝罷咖啡後又喝了幾杯fines,我就說我得走了。科恩剛剛說起我們兩個應該在周末的時候來次小旅行,他想出城去痛痛快快地來次遠足。我建議我們先飛到斯特拉斯堡,然後去爬聖奧迪爾山,或是阿爾薩斯地區別的什麼鄉野地方。“我認識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帶我們在城裡好好轉轉。”我說。
桌子底下有人踢了我一腳。我以為是無意中碰到的,就繼續說下去:“她在那兒已經住了有兩年了,對那個城市可說是了如指掌,是個很棒的姑娘。”
我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腳,仔細一看,發現羅伯特的那位女士弗朗西絲正繃著臉,下巴抬得老高呢。
“該死,”我說,“幹嗎要去什麼斯特拉斯堡?我們可以北上布魯日,要么去阿登高地‘地不賴嘛。”
科恩明顯鬆了一口氣。我也沒再挨踢。我道了聲晚安就此告辭。科恩說他想買份報紙,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說,“你老兄幹嗎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沒見弗朗西絲是什麼臉色嗎?”
“沒有,我幹嗎要看她的臉色?如果我認識一個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這乾弗朗西絲什麼鳥事?”
“沒任何區別。只要是姑娘都不成。我就不能去了,就這么回事。”
“別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絲。只要出現什麼姑娘就堅決不成。你沒見她剛才的臉色?”
“好吧,好吧,”我說,“那就去桑利得了。”
“別生氣喔。”
“我不生氣。桑利是個好地方,我們可以住在大雄鹿飯店,到森林裡遠足,然後回家。”
“好,那挺好的。”
“好了,明天球場上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回頭朝咖啡館走去。
“你忘了買份報紙了。”我提醒他。
“提醒得是。”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報亭。“你沒生氣吧,傑克?”他拿著報紙轉身問我。
“我幹嗎要生氣?”
“網球場上見。”他說。我看著他手拿報紙走回咖啡館。我挺喜歡他的,可她顯然讓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第二章
那年冬天羅伯特·科恩帶著他的小說回了趟美國,小說被一家相當不錯的出版社接受了。我聽說出門前他們大吵了一架,我覺得弗朗西絲就是這么失去了他,因為紐約有好幾個女人都待他不錯,他回來以後也真是今非昔比了。他對美國更加熱衷,也不再那么單純那么友善了。有幾位出版商對他的小說給予了相當高的評價,這也著實沖昏了他的頭腦。然後就有好幾個女人煞費苦心地討好他,這么一來他的見識可就大大改觀了。有四年的時間他的眼界就完全局限在他妻子身上。三年或者幾乎三年以來。他的眼裡又只有弗朗西絲。我敢肯定,他這輩子都從來沒有戀愛過。
他在大學的那段日子實在糟心,心灰意懶之下逃到了婚姻里,而等他發現他並非第一任妻子眼中的一切時,弗朗西絲又趁虛而人,一把把他給抓在了手心裡。他雖沒真正戀愛過,卻也認識到他對女人並非沒有吸引力,一個女人喜歡他並想跟他住在一起可不僅僅托賴神賜的奇蹟。這使他的態度有所改變,變得不太那么容易相與了。而且,他在紐約的時候曾跟幾個親戚打過幾場很險的橋牌,下的賭注都超出了他的償付能力,好在他牌好,還贏了好幾百美元。這使得他對自己的橋牌技藝頗為自負起來,說過好幾回,一個人要是迫不得已,總歸還可以靠打橋牌為生。
還出了另外一件事。他一直都在讀W.H.哈德遜。這聽起來像是一種無害的消遣,可是科恩把那本“紫色土地”一讀再讀。“紫色土地”如果讀得太晚就是本很危險的書了。它講述的是一位完美無缺的英國紳士在一片極富浪漫氣息的土地上經歷的一系列極具想像力的風流歷險,其中的風光描寫極為精彩。可是一個已經三十四歲的男人若是把它當做了人生指南可就很不安全了,這就好比一個同齡的男人抱著一整套比這個還實際些的阿爾傑的著作,從法國修道院直接奔赴華爾街一樣不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