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紅稟

文書名。上行慶賀文書。清代官場,凡遇上司新任、升選、加級、陛見之類榮捷喜事及賀年、賀節、賀得子生孫等紅喜之事,下級官員多用雙紅稟以示祝賀。所謂雙紅稟,即以一手本寫官銜,另一手本先寫官銜,後敘稟賀等事由,均用紅紙書寫。

此項文書以州縣官使用較多,除直轄上司外,對本省之道員、外省之督撫藩臬各大憲,亦均呈遞雙紅稟。知府對督撫及兩司、直轄之道員,兩司對督撫,亦呈遞雙紅稟。其稟式為五行格式,每行二十八字。開首第一行低三格起寫官銜,至“謹”字為止, 第二行與第一行之官銜平行寫“稟” 字,第三行寫“大人” 或“大老爺” 等稱謂字樣,雙抬二格,接寫“閣下, 敬稟者。竊卑職…… ” 云云。稟文用應制體, 必須將題目點清。或賀年或賀壽,各有切題之套語。以通體四六對句為最莊重,亦有以前後用散行,只中間用四六句頌揚者,關鍵在於依題而行文。雙紅稟以寫滿四版為多,亦有長至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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